楞严大义今释

第三章 心理与生理现状为自性功能发生的互变

阿难。汝虽先悟本觉妙明.性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而犹未明如是觉元.非和合生.及不和合。阿难。吾今复以前尘问汝。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.诸因缘性.而自疑惑.证菩提心和合起者。则汝今者妙净见精。为与明和.为与暗和.为与通和.为与塞和。若明和者.且汝观明.当明现前.何处杂见.见相可辨.杂何形像。若非见者.云何见明。若即见者.云何见见。必见圆满.何处和明。若明圆满.不合见和。见必异明。杂则失彼性明名字。杂失明性.和明非义。彼暗与通.及诸群塞.亦复如是。复次阿难。又汝今者妙净见精.为与明合.为与暗合.为与通合.为与塞合。若明合者.至于暗时.明相已灭.此见即不与诸暗合.云何见暗。若见暗时.不与暗合.与明合者.应非见明。既不见明.云何明合。了明非暗。彼暗与通.及诸群塞.亦复如是。阿难白佛言。世尊。如我思惟.此妙觉元.与诸缘尘.及心念虑.非和合耶。佛言.汝今又言觉非和合。吾复问汝。此妙见精非和合者.为非明和.为非暗和.为非通和.为非塞和。若非明和.则见与明.必有边畔。汝且谛观.何处是明。何处是见.在见在明.自何为畔。阿难。若明际中必无见者.则不相及.自不知其明相所在.畔云何成。彼暗与通.及诸群塞.亦复如是。又妙见精.非和合者.为非明合.为非暗合.为非通合.为非塞合。若非明合.则见与明.性相乖角。如耳与明.了不相触。见且不知明相所在.云何甄明合非合理。彼暗与通.及诸群塞.亦复如是。阿难。汝犹未明一切浮尘.诸幻化相.当处出生.随处灭尽。幻妄称相.其性真为妙觉明体。如是乃至五阴六入.从十二处.至十八界.因缘和合.虚妄有生.因缘别离虚妄名灭。殊不能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。常住妙明.不动周圆妙真如性。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.了无所得。

佛说:“你先前虽然解悟到本觉灵妙光明的自性,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又不是自然的本能。但是你还没有明白这个本觉根元,既不是和合自然界的各种现象所生,但又是和合自然界各种现象才能表现其作用。自然界的现象,不外明暗通塞四种境界。在这四种互相对待互为消长的现象当中,你能见的自性,究竟与哪一作用相和呢?如果与光明相和,当你看见光明在你眼前的时候,其间何处掺杂你能见的自性?倘若能见的自性有形相可以辨别,掺杂以后又变成哪种形相呢?若是没有能见的自性作用,怎样又可以看见光明呢?如果认为看见光明的就是自性,如何又可以见到这个能见的自性呢?倘若能见的自性本来圆满,那么,何处方与光明相和呢?如果说光明本自圆满,就不需要与能见的自性相和。若能见的自性与光明有别,认为掺杂起来才发生看见光明的作用,在理论上,就失去自性与光明的意义。假若掺杂起来,便失去了光明与自性的意义,那么,所谓能见的自性与光明相和,当然也不合理了。其他如黑暗,以及通塞,都是同样的道理。倘若认为自然界的和合才产生自性功能的作用,都是错误的。从和的观点来说是这样,从合的观点去研究,也同上面所讲的道理一样,不须辨别即知。”

(自然界的一切现象,都是互相对待的。能见能知各种对待现象的自性,却是超然独立的。)

阿难说:“既然这样,如我思惟:这个灵妙正觉的本元,与一切外界现象,以及心思念虑的作用,不是和合的了?”

佛说:“你现在又说能知能见的自性功能,与自然界现象不相和合,便又落于偏差。假若不相和合,看见光明的时候,这个能见的自性与光明,必然各有它的边际。你仔细研究,哪里是光明?哪里是能见自性的精灵?当能见的自性与光明接触的时候,哪里是这两种边际的界限呢?如果光明的边际里,绝对没有能见自性的作用,当然各不相干,自然也不知道光明的现象在哪里,更不知道光明的边际。其他如黑暗,以及通塞,都同这个道理一样。从不和的观点来说是这样,从不合的观点去研究,假如能见的见性与光明根本不能相合,那么,能见的见性与光明就互相违背,各不相干,犹如耳朵与光明根本就各不相关一样。如果能见的自性尚且不知光明的现象在哪里,怎样可以辨别它与光明相合或不相合呢?所以也同上面所讲不和的道理是一样,无须辨别即知。”

(自然界的万有物象,以及虚空,本能都有放射的功能。人们自身的精神,也具有放射的作用。自性能见能知和感觉的作用,与万象接触,自然发生感觉知觉的作用。如果二者不相和合,即不起作用。)

佛又说:“总之,你还不明了一切现象,都是自性本体上的浮尘光影。自然界一切现象的变幻形相,随时随地出现,也随时随地灭了(能量的互相变动,才有物理现状的形成。心理精神和能量互变,所以一切不定。)所有现象的形成与灭尽,都如幻变。这种幻妄变化的现象,形成自然界的形形色色。可是真心自性本体,仍然是灵妙光明,不随变幻而变化。人们心理生理的各种作用,如五阴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)、六入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、十二处(上面所讲的六入与外界的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)、十八界(上面所讲的十二处和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六识)生起的心理生理的虚妄现状,因缘分离,虚妄的现状就跟着消灭。殊不知生灭去来的作用,都是自性本体功能的现象显变。这个称为如来藏,或者真如的自性却永远住于灵妙光明、如如不动的本位。周遍圆满十方,在自性本体的真常当中,求其去来生死与迷悟,也都是时间空间里的变幻现象,其实在自性本体上,根本了无所得。”

心理与生理的五阴作用经验的分析

阿难。云何五阴.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阿难。譬如有人.以清净目.观晴明空.唯一晴虚.迥(音炯,旷也)无所有。其人无故.不动目睛.瞪以发劳.则于虚空.别见狂华.复有一切狂乱非相。色阴当知亦复如是。阿难。是诸狂华.非从空来.非从目出。如是阿难。若空来者.既从空来.还从空入。若有出入.即非虚空。空若非空.自不容其华相起灭。如阿难体.不容阿难。若目出者.既从目出.还从目入。即此华性从目出故.当合有见。若有见者.去既华空.旋合见眼。若无见者.出既翳(音义,障也)空.旋当翳眼。又见华时.目应无翳。云何晴空.号清明眼。是故当知色阴虚妄.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佛说:“何以见得五阴(又名五蕴),即心理与生理的本能,都是真如自性的本体功能?”

“(一)色阴:譬如有人,用清净的眼睛,去观看明朗的天空,自然晴空一片,渺无一物。假如这个人,始终不动地向空瞪视,眼神经便发生疲劳的变态,便会看见虚空中幻影的光华,或者其他种种不平常的景象。你要知道眼前身心所生与自然界色阴的现象,也同样是自性本体功能的变态。这种虚空中的幻象光华,既不是来自虚空,也不是出自眼睛。假若是来自虚空,当然应该还入于虚空。可是虚空若有了出入,就不成为虚空了。虚空既不成其为虚空,自然不容许有幻觉光华的起灭。犹如你的身体,不能再容纳另一个阿难一样。如果幻象的光华,是从眼睛而出,当然也应该还入于眼睛。既然光华出自眼睛,自己当然可以看见光华的出处。假若光华是可以见到的,光华出去,眼内自然清清净净,应该也可以转而见到自己眼睛的肉质形状。如果光华的存在,是不可见的,出去既然遮蔽虚空,回来应当也遮蔽眼目。再说:当眼睛看得见光华的时候,它当然是没有受到遮蔽,何以又必须晴朗的虚空,才能现出眼睛的清净与不清净呢?所以应当知道身心交感发生的色阴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.手足宴安.百骸调适.忽如忘生.性无违顺。其人无故.以二手掌.于空相摩.于二手中.妄生涩滑冷热诸相。受阴当知亦复如是。阿难。是诸幻触.不从空来.不从掌出。如是阿难。若空来者.既能触掌.何不触身。不应虚空.选择来触。若从掌出.应非待合。又掌出故.合则掌知.离则触入.臂腕骨髓.应亦觉知入时踪迹。必有觉心.知出知入。自有一物身中往来。何待合知.要名为触。是故当知。受阴虚妄.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二)受阴:譬如有人,手足没有病,四肢百骸都很舒适,并不记得身体的存在,根本没有违顺的感觉。假若这个人用两只手掌,自己互相摩擦,心理便会发生涩滑或冷热的感觉。生理交感的受阴作用,也同是这个道理。这种感受现象,既不来自虚空,也不出自手掌。假若是来自虚空,它既能使手掌有所感触,身上其他部分又何以不能同时感触呢?难道虚空会选择感觉的处所?如果这种感触出自手掌,应该不靠摩擦便已具有。再说,感觉如从手掌心里发生,两手合拢摩擦,掌心才知道有感受,那两手离开摩擦作用,感觉应该钻回身内。那么,臂、腕、骨髓等部分,应该也同时知道感受钻回的情形。如果另外还有一个知觉的心,可以知道感受作用的出入,这个知觉,自然是另外一个东西,在身中往来。更何须等到两手合拢摩擦以后,才会知道有这一个感触呢?所以应当知道生理感觉的受阴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.谈说酢(同醋)梅.口中水出。思蹋悬崖.足心酸涩。想阴当知.亦复如是。阿难。如是酢说.不从梅生.非从口入。如是阿难.若梅生者.梅合自谈.何待人说。若从口入.自合口闻.何须待耳。若独耳闻.此水何不耳中而出。想蹋悬崖.与说相类。是故当知.想阴虚妄.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三)想阴:譬如有人,谈说酸梅的味道,嘴里就会流出口涎。想到脚踏悬崖,足心就会发生酸涩的感觉。想阴的思想变化作用,也同是这个道理。例如说到酸梅,嘴里就流涎。这种酸涎,既不从酸梅流出,也不是无故从嘴里流出。假若是从酸梅生出,梅子应该自会说酸,何必要人来说。如果嘴里听到酸梅便会流出酸性的津液,嘴巴应该自听,何必要等到耳朵发生听觉,嘴里才流出涎来呢?如果是耳朵听到,酸涎就会流出,那么这种酸涎,为什么不从耳朵内流出来呢?又如想到脚踏悬崖,足心就会酸涩,也和嘴流酸涎的道理一样。所以应当知道想阴的知觉、感觉、幻觉、错觉等等心理思想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.以舌舐(音士,舌触也)吻(口角也).熟舐令劳。其人若病.则有苦味。无病之人.微有甜触。由甜与苦.显此舌根.不动之时.淡性常在。兼舌与劳.同是菩提瞪发劳相。因甜苦淡二种妄尘.发知居中.吸此尘象.名知味性。此知味性.离彼甜苦及淡二尘.毕竟无体。如是阿难。当知如是尝苦淡知.非甜苦来.非因淡有.又非根出.不于空生。何以故。若甜苦来.淡则知灭.云何知淡。若从淡出.甜即知亡.复云何知甜苦二相。若从舌生.必无甜淡及与苦尘。斯知味根.本无自性。若于空出.虚空自味.非汝口知。又空自知.何关汝入。是故当知.舌入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“(四)舌。譬如有人,用舌舐自己的嘴唇,舐久以后,嘴唇发生疲劳的变态。这个人如果有病,就感觉到有苦味。如果无病,就有甜的感觉。因为有甜与苦的不同,才显出舌头的感觉作用。当嘴唇与舌头不动的时候,应该是淡然无味的。须知口舌与味道作用,都是正觉自性所发生的变态。因为有甜苦淡等味性的变化,人们在其中发生感觉的作用,吸收各种变化的味性,我们称之为知味的性能。这个知味感觉的作用,离开甜苦淡等变化,毕竟没有一个固定的自体。因此应当知道这个会尝甜苦淡的味性,既不是从甜苦淡而来,也不是由舌头而出,更不是从虚空所生。假若是从甜苦而来,尝到无味时,这个知味感觉的作用,应该也跟着甜苦而消灭了,何以又可以感觉到淡呢?如果是由淡而出,尝到甜味时,知性就应该消灭了,何以又会感觉到甜苦二味呢?如果是从舌头而出,舌头没有储备甜淡苦的味素。那么,这个知味的感觉,本来就无自性了。如果是从虚空所生,虚空自有味性的感觉,不必经由你的口舌才知味性的变化。再说,是虚空自知尝味,与舌头知味的感觉,又有什么相干呢?所以当知舌头分别知味感觉的‘舌入’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变化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

阿难。譬如瀑流.波浪相续.前际后际.不相逾越。行阴当知.亦复如是。阿难。如是流性.不因空生.不因水有.亦非水性.非离空水。如是阿难。若因空生.则诸十方无尽虚空.成无尽流.世界自然俱受沦溺。若因水有.则此瀑流性应非水.有所有相.今应现在。若即水性.则澄清时.应非水体。若离空水.空非有外.水外无流。是故当知.行阴虚妄.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四)行阴:譬如一股瀑流的水,波浪一个一个互相连续。前面的波浪与后面的波浪,连续不断,并不超越。从表面看去,确是一股强有力的瀑流。身心本能活动的行阴作用,也同是这个道理。水的动力流性,不从虚空而生,也不是水自身具有,更不是水性一定要流。但是又离不开空间与流水作用。假若水流从虚空而生,那么,十方无尽的虚空,都成为无尽的流水,世界自然都会受到沉沦。如果这个流性是水自身所具有的,那么,它应该另有一种性能,不属于水而单独存在,别有形相,清楚地在那里。如果这个流性就是水性,那么,静止不动的时候,应该不是水的自体了。假若瀑流的形成,是离开虚空与水的自性,另外别有一种动能。可是事实上,虚空以外,更没有虚空可得,水流以外,更没有水流存在。所以当知身心本能活动的行阴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.取频伽瓶.塞其两孔.满中擎空.千里远行.用饷他国。识阴当知亦复如是。阿难。如是虚空.非彼方来.非此方入.如是阿难。若彼方来.则本瓶中既贮空去.于本瓶地.应少虚空。若此方入.开孔倒瓶.应见空出。是故当知.识阴虚妄.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(卷二终)

“(五)识阴:譬如有人,拿一个宝贵的瓶子,塞住两头的孔穴,里面装满了虚空,带去千里以外的国土。精神生命的识阴活动作用,也同是这个道理。瓶子里的虚空,既不是从那一处空间而来,也不是从这一处空间而入。假若是从那一处的空间装进了虚空,那么,这个原有的瓶子,既然带着这一处的虚空离去,在原有的地点,应该少了一瓶虚空。如果瓶子里的虚空,在到达目的地时,倾入空间,那么,打开瓶孔,倾倒的一刹那,应该可以看见瓶里的虚空倒出。

(人生精神生命活动的作用,犹如空瓶状况。身体中间,除了生理的各种机能以外,并无一个精神的实质。只是自性真空功能所生的识阴,在支使身心内外的活动。)

所以当知识阴所生精神意识的生命活动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(以上《楞严经》第二卷竟)

心理与生理的六根作用(五官与意识)经验的分析

复次阿难。云何六入.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阿难。即彼目睛瞪发劳者.兼目与劳.同是菩提瞪发劳相。因于明暗二种妄尘.发见居中.吸此尘象.名为见性。此见离彼明暗二尘.毕竟无体。如是阿难。当知是见.非明暗来.非于根出.不于空生。何以故。若从明来.暗即随灭.应非见暗。若从暗来.明即随灭.应无见明。若从根生.必无明暗。如是见精.本无自性。若于空出.前瞩尘象.归当见根。又空自观.何关汝入。是故当知眼入虚妄。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佛说:“其次,何以见得六入(即六根,包括五官与意识)的作用,都是真如自性的本体功能呢?”

“(一)眼。例如上面所说的,眼睛瞪视虚空,发生疲劳,看见虚空里幻变的光华现象。须知眼睛和疲劳所生的幻变作用,二者都是正觉自性所发生的变态。因为自然界有光明与黑暗两种现象,人们在其中发生看见的作用,吸收这种种现象,就称之为见的性能。这个看见的作用,离开明暗两种现象,毕竟没有一个固定的自体。因此当知这个看见的性能,不从明暗而来,也不由眼睛而出,更不是虚空自然所生。假若是从光明而来,遇到黑暗的时候,看见的性能,应该跟着光明消灭,何以又可以看见黑暗呢?如果是从黑暗而来,遇到光明的时候,看见的性能,应该跟着黑暗消灭。何以又可以看见光明呢?假若是从眼睛而出,眼睛并没有储备明暗两种现象。那么,这个能见的精灵,本来就无自性了。如果是从虚空所生,面前可以看到自然界的现象,反转回来,也应该可以看见眼睛。再说,如果是虚空所生,乃是虚空自己在看,与眼睛又有什么相干呢?所以当知眼睛吸收外界现象的‘眼入’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.以两手指急塞其耳.耳根劳故.头中作声.兼耳与劳.同是菩提瞪发劳相。因于动静二种妄尘.发闻居中.吸此尘象.名听闻性。此闻离彼动静二尘.毕竟无体。如是阿难.当知是闻.非动静来.非于根出.不于空生。何以故。若从静来.动即随灭.应非闻动。若从动来.静即随灭.应无觉静。若从根生.必无动静。如是闻体.本无自性。若于空出.有闻成性.即非虚空。又空自闻.何关汝入。是故当知.耳入虚妄。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二)耳。譬如有人,用手指很快地塞住两个耳朵,塞久了,耳朵与听觉,就发生疲劳的变态,听到头脑里有嗡嗡声音。须知耳朵与疲劳作用,二者都是正觉自性所发生的变态。因为虚空有动静两种境界,人们在其中发生闻听的作用,感受这种有声无声的动静现象,我们称之为听的性能。这个闻听的作用,离开动静两种境界毕竟没有一个固定的自体。因此当知闻听的性能,既不从动静的声音而来,也不由耳朵而出,更不是虚空自然所生,假若是从无声的静境而来,听到有声时,闻性应该已随着静境而消灭,何以又可以听到有声的响动呢?如果是从有声的响动而来,当无声时,闻性应该跟着响动而消灭,何以又可以听到无声的静境呢?假若是从耳朵而出,耳朵并没有储备动静两种境界。那么,这个闻听的作用,本来就没有自性了。如果是虚空所生,虚空既然自有闻听的性能,就不是虚空了。再说,虚空自然能闻,与耳朵听闻又有什么相干呢?所以当知耳朵闻听感受外界有声无声动静等的‘耳入’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.急畜其鼻.畜久成劳.则于鼻中.闻有冷触.因触分别.通塞虚实.如是乃至诸香臭气.兼鼻与劳.同是菩提瞪发劳相。因于通塞二种妄尘.发闻居中.吸此尘象.名嗅闻性。此闻离彼通塞二尘.毕竟无体。当知是闻.非通塞来.非于根出.不于空生。何以故.若从通来.塞则闻灭.云何知塞。如因塞有.通则无闻.云何发明香臭等触。若从根生.必无通塞。如是闻机.本无自性。若从空出.是闻自当回嗅汝鼻。空自有闻.何关汝入。是故当知鼻入虚妄。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三)鼻。譬如有人,用力急搐鼻子,鼻子搐久了,发生疲劳的变态,就有冷气吸入感触。因为有这种感触,便分别出鼻子的通塞与虚实,以及香臭等气味。须知鼻子与疲劳作用,二者都是正觉自性所发生的变态。因为有通塞两种现象,人们在其中发生嗅觉的作用,感受这种通塞现象的,我们称之为嗅觉的性能。这个感受,离开通塞两种现象,毕竟没有一个固定的自体。因此应当知道这个感受的性能,既不是从通塞而来,也不是由鼻子而出,更不是虚空自然所生,假若是因畅通而来,鼻子塞住的时候,感受的性能,应该也跟着畅通而消灭,何以又可以感受堵塞呢?如果是从堵塞而来,当畅通时,应该又跟着堵塞而消灭,何以又可以了解香臭等等感触呢?假若是从鼻子而出,鼻子里并没储备通塞等现象。那么,这个嗅觉的性能本来就无自性了。如果是由虚空所生,虚空里的嗅觉应当可以嗅到你的鼻子,并且虚空自然有嗅觉的作用,与鼻子感受又有什么相干呢?所以当知鼻子内外感受的‘鼻入’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.以一冷手。触于热手。若冷势多.热者从冷。若热功胜.冷者成热。如是以此合觉之触.显于离知。涉势若成.因于劳触。兼身与劳.同是菩提瞪发劳相。因于离合二种妄尘.发觉居中.吸此尘象.名知觉性。此知觉体.离彼离合违顺二尘.毕竟无体。如是阿难。当知是觉.非离合来.非违顺有.不于根出.又非空生。何以故.若合时来.离当已灭.云何觉离。违顺二相.亦复如是。若从根出.必无离合违顺四相。则汝身知.元无自性。必于空出.空自知觉.何关汝入。是故当知身入虚妄。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五)身。譬如有人,一只手是冷的,一只手是热的,用冷的手,去接触热的手,如果冷手温度很低,热手的温度便跟着下降。如果热手温度高,冷手的温度便跟着升高。这样冷热接触与分开的作用,就发生了感触,显出知觉的作用。冷热互相交流,发生感触疲劳的变化。须知身体与感触疲劳的现象,都是正觉自性所发生的变态。因为有接触与分开两种感受作用,人们在其中发生感觉的反应,吸收冷热等各种现象,我们称之为知觉的性能。这个知觉的体性,离开接触与分开的两种感觉作用,毕竟没有一个固定的自体。因此当知这个知觉的作用,既不从接触与分开的感觉而来,也不从你合意与不合意才有。既不是由身体而生,也不从虚空所出。假若从接触的时候才有感觉,当分开的时候,感觉就跟着接触离开而消灭,何以又能够知道感觉分开了呢?合意与不合意两种作用,也是这个道理。如果是从身体而生,身体上没有储备接触分开合意与不合意的四种固定现象。那么,你身体上的这个知觉,元来就无自性了。如果是从虚空所出,虚空自有知觉,与身体的感觉又有什么相干呢?所以当知身体感觉外界冷热等的‘身入’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

阿难.譬如有人.劳倦则眠.睡熟便寤(音悟,醒也).览尘斯忆.失忆为忘.是其颠倒生住异灭.吸习中归.不相逾越.称意知根。兼意与劳.同是菩提瞪发劳相。因于生灭二种妄尘.集知居中.吸撮(音搓,取也)内尘.见闻逆流.流不及地.名觉知性。此觉知性.离彼寤寐生灭二尘.毕竟无体。如是阿难。当知如是觉知之根.非寤寐来.非生灭有.不于根出.亦非空生。何以故。若从寤来.寐即随灭.将何为寐。必生时有.灭即同无.令谁受灭。若从灭有.生即灭无.谁知生者。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.离斯二体.此觉知者.同于空华.毕竟无性。若从空生.自是空知.何关汝入。是故当知.意入虚妄。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六)意。譬如有人,劳苦疲倦就要睡眠,睡够了便觉醒,看见过的事情就会记忆,失去记忆就是忘记。生命过程的各种事情与思想,生起、保存、变易、消灭的种种颠倒经验,习惯地吸收存留在心里,似乎很有次序地潜伏着。这种情形,就叫作意识知觉作用。须知意识与知觉疲劳现象,二者都是正觉自性所发生的变态。因为有生起灭了两种作用,人们自性有收集知觉的功能,在生灭两种作用中间,吸收保留,形成内在知觉思想的境界,发生能知能闻等作用。如果回转见闻功能之流,流不及地,空空洞洞,了了明明的境界。这种现象,我们称之为知觉的性能。这个知觉的性能,如果离开睡眠清醒与生灭等相对的作用,毕竟没有一个固定的自体。因此当知这个知觉的根元,不从睡眠清醒生灭作用而有,也不从身体上而出,更不是虚空所生。假若是从清醒来的,到了睡眠的时候,这个知觉的作用,已经跟着清醒的现象而消灭,何以又会睡眠呢?如果一定在思想生起的时候,才有知觉的作用,思想灭掉的时候,就不应该知道思想已经灭了,还有谁可以知觉到思想的消灭呢?如果知觉是从思想灭了而有,那么,思想再生起时,知觉已经跟着灭了而消灭,这中间谁又知觉得思想的再生起呢?如果知道的作用,是从身体内部而出,睡眠与清醒两种现象,都凭借身体才发生作用。假若离开睡眠与清醒两种行为,这个知觉的作用,等于虚空中的花朵,毕竟没有固定的自性。如果是从虚空所生,虚空自有知觉,与人身的知觉又有什么相干呢?所以当知意识知觉思想的‘意入’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

身心与外界作用(十二处)经验的分析

复次阿难。云何十二处.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阿难。汝且观此祇陀树林.及诸泉池。于意云何。此等为是色生眼见.眼生色相。阿难。若复眼根.生色相者。见空非色.色性应销。销则显发一切都无。色相既无.谁明空质。空亦如是。若复色尘.生眼见者.观空非色.见即销亡。亡则都无.谁明空色。是故当知见与色空.俱无处所。即色与见.二处虚妄。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佛又说:“何以见得十二处(身心与外界)本能,都是真如自性的本体功能呢?”

“(一)眼与色相。你现在举眼去看外面的树林,以及园中的泉池。这些色相,是因为有色相才生出眼睛看见的性能?还是因为有眼睛才生出色相的现象呢?假若是眼睛生出色相的现象,那么,当眼睛看虚空时,虚空并没有色相。色相的性能消灭,应该显出一切俱无。既然一切色相俱无,谁又明白那便是虚空呢?同样地,辨析虚空,也是这个道理。(如果虚空根本是什么色相都没有,又拿什么叫作虚空呢?)假若是外界色相生出眼睛看见的性能,那么,观看虚空没有色相,这个可以看见的性能也应该消灭。见能既然消灭,其他一切也就没有了,谁又能明白何者是虚空,何者是色相呢?所以当知,可以看见的性能,与外界色相和虚空,都没有固定的所在。也就是说见能和色相,二者都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

阿难。汝更听此祇陀园中.食办击鼓.众集撞钟.钟鼓音声.前后相续。于意云何。此等为是声来耳边.耳往声处。阿难。若复此声.来于耳边.如我乞食室罗筏城。在祇陀林.则无有我。此声必来阿难耳处。目连迦叶.应不俱闻。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.一闻钟声。同来食处。若复汝耳.往彼声边。如我归住祇陀林中。在室罗城.则无有我。汝闻鼓声.其耳已往击鼓之处.钟声齐出.应不俱闻。何况其中象马牛羊.种种音响。若无来往.亦复无闻。是故当知听与音声.俱无处所.即听与声.二处虚妄。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二)耳与声音。你再听这个园林里面,通知大众吃饭时,就打鼓。集合大众时,就撞钟。钟鼓声音,前后连续。试问:这是声音来到耳边?还是耳朵去到声音那里?假若是声音来到耳边,就如同我到城里去乞食,此地就没有我了。同样地,假如这个声音已经到了你的耳边,其他的人,应该都不再听到。但是何以很多的人,可以同时听到钟声,同时都来集会呢?如果是你的耳朵到达声音那边,如同我从城里回来此地,城里就没有我了。同样地,当你听到打鼓的声音,你的耳朵已经去鼓的所在,若同时钟声发出,应该不能同时听到。更何况在同一时间,另外还有象、马、牛、羊种种动物及其他混杂声音。如果听能与声音,不是来往接触的,那么,一切声音便应该听不到了。(声音是音波振动,发出声浪,普遍传达,发生耳膜听觉的反应。音波杂乱,听觉亦可同时听到杂乱的声音。既不是耳朵去声边,也不是声音来耳际。音波达不到,耳膜就没有听觉的反应。以上所说,只是说明听觉与声音的偶然作用,并不常存。换一个例来说:例如心中有事,沉思很深。虽然有音波声浪到达耳膜。因为心不在焉,也不起听觉的反应。并且音波声浪,亦受时间空间的限制,暂有还无。听觉的作用,亦受心理与时空的限制,忽起忽灭,都没实际长存的。)所以当知,听觉与声音,都没有固定的所在。也就是说听觉与声音,二者都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

阿难。汝又嗅此炉中栴檀(音沾谭).此香若复然于一铢(音朱).室罗筏城四十里内.同时闻气。于意云何。此香为复生栴檀木.生于汝鼻.为生于空。阿难。若复此香.生于汝鼻.称鼻所生.当从鼻出。鼻非栴檀.云何鼻中有栴檀气。称汝闻香.当于鼻入。鼻中出香.说闻非义。若生于空.空性常恒.香应常在.何藉炉中.爇(读热,烧也)此枯木。若生于木.则此香质.因爇成烟。若鼻得闻.合蒙烟气。其烟腾空.未及遥远.四十里内.云何已闻。是故当知.香鼻与闻.俱无处所。即嗅与香.二处虚妄。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三)鼻与嗅觉。你现在再嗅这个炉中所燃的栴檀香气。这种香,假使燃烧很多,整个城内,都会嗅到香气。试问:这种香气,是生于栴檀木?还是出在鼻子里?抑或发生在虚空中?假若这种香气出在你的鼻子里,既然从鼻所出,那香气应当从鼻子里喷出来。鼻子不是栴檀木,何以鼻子里会有栴檀香气?再说,你嗅闻到香气,应当是从鼻子吸入,若说香气从鼻子里出来,却说是嗅闻到的,便不合理了。如果是香气生于虚空,虚空的本性是永远一样的,香气也应该永远存在,何以必须靠炉中燃烧枯木,才会有香气呢?如果香气是发生在栴檀木上,那么,这种香质,因为燃烧而变成烟,鼻子嗅到香气时,应该先受到烟气笼罩,才会闻到香味。何以烟气腾空,散布还不太远,而数十里内,都已嗅闻到了呢?(香嗅都是放射性的作用,使鼻管嗅觉发生反应。栴檀木发出的烟,并不是香,只是木质燃烧以后,质量转变,成为烟雾,以上所讲,只是说明嗅觉与气味的偶然感应作用而已。)所以当知,鼻和嗅觉与香味,都没有固定的所在。也就是说嗅觉与香味,二者都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

阿难。汝常二时.众中持钵.其间或遇酥(音苏)酪(音洛)醍(音提)醐(音胡)名为上味。于意云何。此味为复生于空中.生于舌中.为生食中。阿难。若复此味.生于汝舌.在汝口中.只有一舌.其舌尔时已成酥味.遇黑石蜜.应不推移。若不变移.不名知味。若变移者.舌非多体.云何多味一舌之知。若生于食.食非有识.云何自知。又食自知.即同他食.何预于汝.名味之知。若生于空.汝啖(音淡,食也)虚空.当作何味。必其虚空若作咸味.既咸汝舌.亦咸汝面.则此界人.同于海鱼。既常受咸.了不知淡。若不识淡.亦不觉咸。必无所知.云何名味。是故当知.味舌与尝.俱无处所。即尝与味.二俱虚妄。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四)舌与味觉。你要吃饭时,去托钵乞化。其中遇有酥酪醍醐,称之为上等滋味。这种滋味,是虚空中自生?还是从舌头发生?抑或是存在于食物里面呢?假若这种滋味,是从舌头发出,在你的嘴里只有一个舌头,这个舌头,已经成为酥酪味,再遇到蜜糖,应该不会再变移。如果真的不变,就不能称为知道滋味,如果变移,舌头只有一条,何以一个舌头,尝出很多种滋味呢?如果滋味存在于食物里面,食物并没有知觉分别,怎能自知滋味?再说,食物自知滋味,等于是别人在饮食,于你有何相干,又怎能称为知味呢?如果滋味是虚空中自生,那么,你啖虚空,虚空却是什么滋味?假使虚空是咸味,既然咸了你的舌头,也应该同时咸了你的脸。如果这样,这个世界的人,都和海鱼一样了,而且既然常常受到咸味,便不会知道淡味,可是若真不知道淡味,当然也就不会觉得咸味了。咸淡都不知道,怎么称之为味呢?(舌头有感觉滋味的味觉神经,因为食物本身的味素不同,吃到嘴里,舌头的味觉反应就不同,所以知道味别。上面所说的舌头只有一条,何以同时尝到很多种滋味,只是说明舌与滋味的反应作用并不常在。)所以当知,滋味和舌头与味觉,都没有固定的所在。也就是说尝性与味觉,二者都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

阿难。汝常晨朝以手摩头。于意云何。此摩所知.谁为能触.能为在手.为复在头。若在于手.头则无知.云何成触。若在于头.手则无用.云何名触。若各各有.则汝阿难.应有二身。若头与手一触所生.则手与头.当为一体。若一体者.触则无成。若二体者.触谁为在。在能非所.在所非能。不应虚空与汝成触。是故当知.觉触与身.俱无处所。即身与触.二俱虚妄。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五)身体与感触。你在早晨,用手摸头,这个摸触的知觉,是谁能够感触呢?试问:能感触的是手?还是头?假若是手,头就不会有知觉,何以头也会知觉呢?如果知觉在头,手就没有用,又怎能叫作感触呢?如果手与头,各自都有感触的知觉,那你一个人。应该有两个身体。如果头与手是一个知觉所生的感触,那么,手与头,就是一体了,真的是一体,感触究竟在哪里呢?如果是在本能内,本能没有固定所在。假定有固定所在,就不是本能了。离开本能与固定所在,虚空当然不可能与你发生感触的。所以你应当知道,身体感觉的作用和身体,都没有一个固定的处所。也就是说身体作用与感觉,二者都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

阿难。汝常意中。所缘善恶无记三性.生成法则。此法为复即心所生.为当离心.别有方所。阿难。若即心者.法则非尘。非心所缘.云何成处。若离于心.别有方所.则法自性.为知非知。知则名心.异汝非尘.同他心量。即汝即心.云何汝心.更二于汝。若非知者.此尘既非色声香味.离合冷暖.及虚空相.当于何在。今于色空.都无表示.不应人间.更有空外。心非所缘.处从谁立。是故当知.法则与心.俱无处所。则意与法.二俱虚妄。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六)意识与思想。人们意识所生的思想,不外善的、恶的、无记的三种性能,产生种种法则。这个思想法则,是由心所生,或是离心以外,别有一个所在?若思想的就是心,那么,思想所生的法则,就不是自心抽象的影像。如果不是自心所起,那么,思想根元究竟在哪里呢?如果离开自心,另有所在,那么思想法则的性质。是有知的呢?还是无知的呢?如果是有知的,那就可以称之为心了。既是自心,这与你抽象的印象是不同的。因为那个有知的思想,同样等于你自心的能量。如果这也就是你的心,何以你的心所产生的思想,有时候又不同于你的个性呢?如果思想本自无知的,那么,这个思想作用,事实上,并不就是色、声、香、味、离合、冷暖、虚空形象等等任何哪一样物象。那么,它究竟是在哪里呢?现在的色相与虚空,实际上都没有思想的表示。不应该说,现实人间以外,还有另一个虚空存在。既然心不是可以把捉的东西,心所生的意识处所,又从何去建立呢?所以应当知道,思想与心,都没有一个固定的所在。那么,心所生的意识与思想法则,两种都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

身心与外界之间(十八界)经验的分析

复次阿难。云何十八界.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阿难。如汝所明.眼色为缘.生于眼识。此识为复因眼所生.以眼为界。因色所生.以色为界。阿难。若因眼生.既无色空.无可分别.纵有汝识.欲将何用。汝见又非青黄赤白.无所表示.从何立界。若因色生.空无色时.汝识应灭.云何识知是虚空性。若色变时.汝亦识其色相迁变.汝识不迁.界从何立。从变则变.界相自无。不变则恒。既从色生.应不识知虚空所在。若兼二种.眼色共生.合则中离.离则两合.体性杂乱.云何成界。是故当知眼色为缘.生眼识界.三处都无。则眼与色.及色界三.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佛又说:“何以见得十八界本能(身心与外界中间的边际性)都是真如自性的本体功能呢?”

“(一)眼与色相之间。如你所了解的,眼睛和色相是产生眼识的基本原因,生出眼睛识别的本能。这个识别的作用,是因眼睛而生,以眼睛为界限呢?还是因色相而生,以色相为界限呢?假若是因眼睛而生,倘若外界没有色相与虚空,便没有什么可以分别的。即使你有识别本能,又有什么用呢?并且你能见的本能,根本不是青黄赤白的色相。它既然无从表示,又从哪里去立界呢?如果认为由于外界色相而生,当虚空没有色相时,你的眼睛识别作用,就应该消灭了。又何以能够识别知道这就是虚空呢?而且当外界的色相变迁时,你也能识别色相在变迁。假如你的识别本能,不跟着变迁,那么,色相所生的界限,又怎么去建立呢?如果随同色相的变动而变迁,所谓界限的情形,自然就没有了。如果是不变的,便应该是永恒的。既然因色相而生起作用,就不应该又能识别虚空所在。如果认为眼识同时能兼有这两种作用,是由眼睛与色相相对,共同产生的,那么,当眼睛色相二者相合时,中间识性就分离了而不起作用。识性若是可以分离的,那么,识性与眼睛和色相也都能相合了。这样体性便发生杂乱,又怎么去成立界限呢?所以应当知道,眼睛是接触外界色相的基本原因,产生眼睛的识别作用,以及眼识与色相之间的界限,三处都没有固定的自性。所以眼睛与色相,以及色相之间的边际,三者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

阿难。又汝所明.耳声为缘.生于耳识。此识为复因耳所生.以耳为界。因声所生.以声为界。阿难。若因耳生.动静二相.既不现前.根不成知。必无所知.知尚无成.识何形貌。若取耳闻.无动静故.闻无所成。云何耳形.杂色触尘.名为识界。则耳识界.复从谁立。若生于声.识因声有.则不关闻.无闻则亡声相所在。识从声生.许声因闻而有声相.闻应闻识.不闻非界。闻则同声。识已被闻.谁知闻识。若无知者.终如草木。不应声闻杂成中界。界无中位.则内外相.复从何成。是故当知.耳声为缘.生耳识界.三处都无。则耳与声.及声界三.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二)耳与声音之间。又如你所了解的,耳朵和声音是产生耳识的基本原因,生出耳朵的识别本能。这个识别的作用,是因耳膜而生,以耳膜为界限呢?还是因声音而生,以声音为界限呢?假若是因耳而生,既然动静两种现象并不现在面前,耳膜就不会知道了。如果耳膜一无所知,知觉尚且不成立,这个识别的作用,又是什么形状呢?如果你认为是耳膜听见了声音,因为没有外界的动静,就不形成听闻的作用,怎样可以把肉质形状的耳朵,杂在色相之中,名之为识界?所谓耳识的界限,又从何建立呢?如果耳识生于声音,因为有声音,才有识别的作用,那就与能闻的听觉无关。但是没有能闻的听觉,又会亡失声音所在。如果识别的作用,从声音产生,承认声音是因能闻的听觉才有声音的现象,那么,能闻的听觉,应该也同时能闻听识别的作用。如果不能闻听识别的作用,就是没有界限。能够闻听识别的作用,这个识别,也等等于声音。而且识别的作用,既已被闻的听觉所闻,那个知道能闻的本能,已在闻听的,又是谁呢?如果根本是无知的,犹如草木土块,就不应该有声音与能闻的听觉混杂而成中间的界限了。界限既然没有中间性的固定本位,哪里再有内外现象可以成立呢?所以应当知道,耳膜是听觉声音的基本原因,产生耳膜听觉的识别作用,以及听觉与声音之间的界限,三处都没有固定的自性。所以耳膜听觉与声音,以及听觉与声音之间的边际,三者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

阿难。又汝所明.鼻香为缘.生于鼻识。此识为复因鼻所生.以鼻为界。因香所生.以香为界。阿难。若因鼻生.则汝心中.以何为鼻。为取肉形双爪之相。为取嗅知动摇之性。若取肉形.肉质乃身.身知即触.名身非鼻.名触即尘。鼻尚无名.云何立界。若取嗅知.又汝心中以何为知。以肉为知.则肉之知.元触非鼻。以空为知.空则自知.肉应非觉。如是则应虚空是汝.汝身非知。今日阿难.应无所在。以香为知.知自属香.何预于汝。若香臭气.必生汝鼻.则彼香臭二种流气.不生伊兰及栴檀木。二物不来.汝自嗅鼻.为香为臭。臭则非香.香则非臭。若香臭二俱能闻者.则汝一人.应有两鼻。对我问道.有二阿难.谁为汝体。若鼻是一.香臭无二.臭既为香.香复成臭。二性不有.界从谁立。若因香生.识因香有。如眼有见.不能观眼。因香有故.应不知香。知即非生。不知非识。香非知有.香界不成。识不知香.因界则非从香建立。既无中间.不成内外。彼诸闻性.毕竟虚妄。是故当知.鼻香为缘.生鼻识界.三处都无。则鼻与香.及香界三.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三)鼻与嗅味之间。又如你所了解的,鼻和香味是产生嗅觉的基本原因,生出鼻的嗅觉识别本能。这个识别的作用,是因为鼻而生,以鼻腔为界限的呢?还是因香味而生,以香味为界限呢?假若是因鼻子而生,那么你心里把什么当作鼻子?是那个肉质的如同两爪形状的鼻子呢?还是那个具有嗅觉作用的鼻子呢?如果认为肉质的是鼻子,肉质的只是身体一部分。那么,身体的知觉乃是感触的一种,应该称之为身体而不能称之为鼻。这样只能说是身体的感触作用,不能认为是鼻子的单独本能。如果认为是感触作用,感触是生理本能的反应,更不应该认为一定是鼻子的作用。鼻子的名词形相,尚没有确定,所谓鼻子嗅觉与香味的界限,又从何处去建立呢?如果认为嗅觉就是鼻子的知觉,那你心里认为什么才是知觉呢?如以肉体神经的反应为知觉,那么,肉体的知觉,乃是生理神经的触觉反应,不能说是鼻子的作用。如果以虚空为知觉,既然虚空自己有知觉,肉体应该没有自己的知觉,这样,虚空应该就是你自己了。你的身体既没有知觉,那你这个人也就不存在了。如果以香味为知觉,知觉既然属于香味,与你又有什么相关。假使香气和臭味是由鼻子生出,那么,香臭两种气流并不生于伊兰和檀香,当二者没有时,你嗅自己的鼻是香的呢?是臭的呢?臭的就不是香,香的就不应该臭,如果香臭两种气味都能够同时嗅到,你一个人应该有两个鼻子了,等于有两个同时能嗅的自性。那么,目前同我问答的,也应该有两个阿难,哪个才是你自己的真体呢?如果鼻子只是一个,香臭本来没有什么两样,臭就是香,香也就是臭,香臭两种并没有个别的体性,界限又从哪里去建立呢?如果是因香味才产生识别的作用,识别作用既然因香自有,那么,同眼睛能够看东西一样,眼睛能够看东西,却不能同时看自己的眼睛。如果香味本身自有识别性能,就不应该知道自己有香味。能够知道有香味,就不可能生出香味了。不知道香味的当然不能识别香味。香味既然不是知觉自己所具备的,香味的界限也不能成立了。识别的作用自己不知道有香,气味界限也不是由香味而建立,既然没中间性存在,自然也不能形成内外。那么,鼻的嗅觉作用,毕竟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所以应当知道,鼻子是闻到香味的基本原因,产生鼻子嗅觉的识别作用,以及鼻与香味之间的界限,三处都没有固定的自性。所以鼻与香味,以及嗅觉与香味之间的边际,三者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

阿难。又汝所明.舌味为缘.生于舌识。此识为复因舌所生.以舌为界。因味所生.以味为界。阿难。若因舌生.则诸世间甘蔗.乌梅.黄连.石盐.细辛.姜.桂.都无有味。汝自尝舌.为甜为苦。若舌性苦.谁来尝舌。舌不自尝.孰为知觉。舌性非苦.味自不生.云何立界。若因味生.识自为味.同于舌根.应不自尝.云何识知是味非味。又一切味.非一物生。味既多生.识应多体。识体若一.体必味生。咸淡甘辛.和合俱生.诸变异相.同为一味.应无分别。分别既无.则不名识.云何复名舌味识界。不应虚空.生汝心识。舌味和合.即于是中元无自性.云何界生。是故当知.舌味为缘.生舌识界.三处都无。则舌与味.及舌界三.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四)舌与味性之间。又如你所了解的,舌和味性是产生辨味的基本原因,生出舌的辨味识别本能。这个识别的作用,是因舌而产生,以舌为界限呢?还是因滋味而生,以滋味为界限呢?假若是舌自产生,那么,世间的甘蔗、乌梅、黄连、食盐、细辛、姜桂,都没有自己的滋味了。当你自己尝舌时,是甜的,还是苦的呢?如果舌是苦的,那个尝舌的苦味的又是谁呢?舌若是不能自尝本身的滋味,那么,能知觉辨味的又是谁呢?舌的本身自性若不是苦的。便没有滋味发生,又如何去成立界限呢?如果识别的作用因味而生,它自己能成为滋味,也就等于舌头一样,应该不能自尝是什么滋味。又何以能识别,分辨这是滋味,那不是滋味呢?再说,一切不同的滋味,并不是一物所生。滋味既然从多方面产生,识别的作用,亦应该有很多的体性。识别作用的体性如果只有一个,而滋味是从识体而生,那么,咸、淡、甘、辛混合同生,无论形相如何变异,味性却只有一个,应该没有分别不同的作用。如果没有不同的分别,就不叫作识别的本能,什么又是舌与辨味的识别之间的界限呢?当然不应该说虚空生出你的心性识别本能。如果是舌与滋味和合产生辨味的识别作用,在这和合的中间,原来就没有识别的自性,又怎样能生出界限呢?所以应当知道,舌是味性的基本原因,生出舌的辨味识别作用,以及舌与滋味之间的界限。三处都没有固定的自性。所以舌与滋味,以及舌的辨味作用与滋味之间的边际,三者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

阿难。又汝所明.身触为缘.生于身识。此识为复因身所生.以身为界。因触所生.以触为界。阿难。若因身生.必无合离二觉观缘.身何所识。若因触生.必无汝身.谁有非身知合离者。阿难。物不触知.身知有触。知身即触.知触即身。即触非身.即身非触。身触二相.元无处所。合身即为身自体性。离身即是虚空等相。内外不成.中云何立。中不复立.内外性空则汝识生.从谁立界。是故当知.身触为缘.生身识界.三处都无。则身与触.及身界三.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五)身体与感触之间。又如你所了解的,身体和感触是产生感觉的基本原因,生出身体识别感觉的本能。这个识别感觉的作用,是身体所产生,以身体为界限呢?还是因感触而生,以感触为界限呢?假若是因身体产生的,如果身体不与其他物体接触分离,便不会有接触与分离两种感觉,身体哪里有识别作用存在呢?如果是由于和物体接触而生,是两种物体自己接触,根本没有你的身体。事实上,哪里有没有身体的感觉,也能够知道和物体接触与离开呢?你要知道,物质是没有感触知觉的东西,身体是有知觉感触的作用的。知道身体的感觉是因为接触所生,知道接触的作用,是因为有身体。但是感触的作用,并不就是身体,身体也并不就是感触。身体的形相与感触的现象,两种本来没有一定的所在。联合所有的机能,便是身体的自己体性,身体的所有机能以及感觉离散了,形相就等于虚空。因此可知身的内外的界限,尚没有固定性可成立,所谓中间性,又如何成立呢?中间性既不成立,内外性根本是空的。那么,你识别感觉的产生,又从谁去立定界限呢?所以应当知道,身体是感触的基本原因,产生身体识别的感觉作用,以及身体与感觉之间的界限。三处都没有固定的自性。所以身体与感触,以及身体识别与感触之间的边际,三者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

阿难。又汝所明.意法为缘.生于意识。此识为复因意所生.以意为界。因法所生.以法为界。阿难。若因意生.于汝意中.必有所思.发明汝意。若无前法.意无所生。离缘无形.识将何用。又汝识心.与诸思量.兼了别性。为同为异。同意即意.云何所生。并意不同.应无所识。若无所识.云何意生。若有所识.云何识意。唯同与异.二性无成.界云何立。若因法生世间诸法.不离五尘。汝观色法.及诸声法.香法味法.及与触法.相状分明.以对五根.非意所摄.汝识决定依于法生。今汝谛观.法法何状.若离色空.动静通塞.合离生灭.越此诸相.终无所得。生则色空诸法等生。灭则色空诸法等灭。所因既无.因生有识.作何形相。相状不有.界云何生。是故当知.意法为缘.生意识界.三处都无。则意与法.及意界三.本非因缘.非自然性。

“(六)意识与思想之间。又如你所了解的,意念为思想产生意识的基本原因,生起分别意识思惟法则的本能。这个分别意识思惟的作用,是由意念所生,以意念为界限呢?还是因为思惟法则而生,以思惟法则为界限呢?假若是由意念而生,在你的意念中,必有思惟的作用,才能发现表明你的意念。如果没有思惟法则,意念也就无由而生了。离开外缘与思惟法则,意念就没有形态,分别的意识又有什么用呢?再说你的分别意识心与一切思想较量的作用,以及了解辨别的性能等,和意念是同一的作用呢?还是不同的作用呢?假如是同一个作用,那也是意念,怎样又生个什么所思想的呢?若不同是一个意念,应该没有所分别的意识,如果没有所分别的意识,何以是意念所生呢?如果有所分别的意识,又何以识别这意念呢?意念与分别意识,无论是同,或是异,两个性质都没有确定成立(只是为理论名词上区别的方便),界限又如何可以绝对地定立呢?如果识别作用是因思惟法则而生,世界一切思惟法则的产生,离不开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的作用。那么,你现在观察色法:(光、色、时、空与物质等)一切声音、香气、滋味,以及身体的感触,现象形状都很分明,都直接与五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)对待,并非完全由意念所包括。你的分别意识决定要依于思惟法则所生,现在你仔细观察,各种法则是何形状?如果离开色、空、动、静、通、塞、合、离、生、灭等,超越了这一切现象,终结便没有什么可得的了。分别意识产生,色、空等等现象法则也跟着发生。分别意识消灭,色、空等等现象法则跟着消灭。所以然的根本原因既然不存在,那个因它而生的分别意识作用,是什么形相呢?假如那个形相没有,分别意识的思惟法则的界限又怎么去产生呢?所以应当知道,意念是思想的基本原因,发生分别意识思惟的法则,以及意念思想与分别意识思惟法则等之间的界限,三处都没有绝对固定的自性。所以意念与思惟法则,以及分别意识之间的边际,三者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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