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与万章

万章章句(下)
《孟子与万章》四种典型的人

孟子曰:「伯夷,目不视恶色,耳不听恶声。非其君不事,非其民不使。治则进,乱则退。横政之所出,横民之所止,不忍居也。思与乡人处,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也。当纣之时,居北海之滨,以待天下之清也。故闻伯夷之风者,顽夫廉,懦夫有立志。

孟子好像在这里自言自语,又提到伯夷、伊尹、柳下惠、孔子,这几个不同类型的人,好像并不是万章提出来的问题,可是却放在《万章》篇中。为什么孟子这几段话会放在这里?读古书要另外带一只眼睛,才能看清楚他背后的意义。

以现代的编辑技巧而言,这种手法也非常高明,前面说的是尧舜,讨论君道;接着是谈伊尹几个人,讨论臣道;后面接着,万章问友道。在万章提出友道之前,孟子这里又列出四个典型人物,谈他们的立身出处,这是孟子自己说的,并没有人问。宗教家的教化方法也是如此,如佛经里,有些是佛自说的;有些是受教的人有疑惑提出问题,而佛加以解说的;有些必须受教者问到时,佛才可以说,也才应该说。所以这些说教的方法,都有其很深的意义存在。

其实,关于伯夷的问题,在《公孙丑》上下章中,已经讨论过了,现在为了四个不同典型人物的并列,又在这里作一次重复的讨论,这就是编辑的手法,读者要另具慧眼,才能看到《万章》篇中的重心所在。当然,如果不好好用心去读,还是找不出重心,必须在读完以后,再加以寻思,把全书融会贯通,就会找到他的要点了。就如一串珠子,放在盘中,看来似乎散乱,但能看到那串珠的线头,轻轻一提,就是一串彩色排列有序的念珠。也等于医生治病,下针即可得穴道。所以,这时的《孟子》,看来不再像一段一段教条似的,前后随便倒置,而是气势一贯,脉络相连,组织严密的好文章;也是一则处处有交代,前后相呼应,循序发展的好故事。甚至可以将它改写成现代小说或剧本。

现在孟子说:「伯夷,目不视恶色」,伯夷这个人,不看任何不好的东西;一切不好的声音,他也不听。当然,五官、四肢、心意所能接触的一切不好的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,他都不去接触,心中也不起坏念头。在立身出处上,凡是他认为不够格的领导人,就不跟这种人合作,不为他做事。他本来是纣王的宗族,因厌恶纣王的无道而离开了;对于下面,认为不够资格由他来领导的,他也不愿做这个地方的长官。只有在天下治平,社会上轨道,可有作为的社会,他才出来做事;生逢不可救药的社会,他就退隐。因为他不愿在横行霸道的政权与社会势力之下住下去,也不愿意与愚痴的乡巴佬相处,他认为如果处身在这种环境之中,就如同穿了大礼服,却坐在污泥地上一样的难过。

孟子把伯夷这个人的思想、个性、人格,描写得一清到底,绝对的清高。世界上的确有这样的人,可以说是真正的「清流派」,伯夷就是代表人物,看起来古怪,几乎不近人情,可是他只顾自己一味地清高。

孟子说:当纣王为殷商的天子时,伯夷逃开了,住到北海的海边去,可能在现今山东烟台一带,乃至于靠近韩国的海边住下来。他在这种边区,少与人往来,也看不见政治、社会的阴暗面;眼不见为净,以等待政治的安定,社会的澄清,就是这样的退隐了。

孟子说:伯夷这一种清高的风范,对社会发生的影响,是使冥顽不灵的人,个个都廉洁起来。有些生活行事严肃、懦弱的人,憨头憨脑的人,有自卑感的人,表面上傲慢的懦夫等等的人,也能够立志。这是孟子所说的一种典型,不妨名之为伯夷型,或伯夷格,这是第一种人。

第二是伊尹型,大部分都是重复《万章》上篇中的话。

「伊尹曰:‘何事非君,何使非民?’治亦进,乱亦进。曰:‘天之生斯民也,使先知觉后知,使先觉觉后觉。予,天民之先觉者也,予将以此道觉此民也。’思天下之民,匹夫匹妇,有不与被尧舜之泽者,若己推而内之沟中,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。

孟子说:伊尹讲过「何事非君,何使非民」,伊尹这个人,平和通达,谁当老板都一样,我都使他变成圣人。任何一个老百姓,都是好老百姓;任何一个部下,都是好部下。因为,这一切都在于我如何去辅导、运用,使他们能发挥才能。太平盛世要去做,乱世社会,更要努力去做,这就是佛家大乘的精神。伊尹是这样的一个理性知识分子、士大夫,自认天生有他的责任,所以,在任何环境下都不放弃努力。

下面孟子再把柳下惠作为第三类型的人,加以说明:

「柳下惠,不羞污君,不辞小官;进不隐贤,必以其道。遗佚而不怨,阨穷而不悯:与乡人处,由由然不忍去也。‘尔为尔,我为我,虽袒裼裸裎于我侧,尔焉能浼我哉?’故闻柳下惠之风者,鄙夫宽,薄夫敦。

大家都知道柳下惠这个人「坐怀不乱」,这里孟子说柳下惠的人格是不会受污染的,老板乱七八糟,也没有关系,待遇虽少,仍然替他做事,老板是老板,我是我;小官可以干,大官也可以做。有好的人才,就把他推荐出来;做好事,有功劳的人,也毫不隐瞒替他宣扬,但是不乱拍马屁。假使有人忘记了他,被放在冷冻库里,他也没有牢骚,心里也不怨恨。穷困的时候也不自卑,和愚痴的乡巴佬在一起,也可以相处得很好,因为这些人天真、说老实话,虽然说粗话,但对他们有些友爱,不忍心离他们而去。柳下惠认为:你是你,我是我,朋友混蛋,我不混蛋,你脱光了在我旁边也没有关系;你虽然脱光了,可是我还是衣冠整齐哩!你的污点,到不了我身上来。

所以柳下惠又是另一种人格,能学到他的这种人格和作风,就算原来很小器、锱铢必较、心量不宽的人,都会把器量放宽,尖刻的人也会变得敦厚起来。

下面第四种,是孔子型:

「孔子之去齐,接淅而行;去鲁,曰:‘迟迟吾行也!’去父母国之道也。可以速而速,可以久而久,可以处而处,可以仕而仕,孔子也。

孟子说,孔子离开齐国的时候,说走就走,刚刚看到情形不对,米都洗好了,连饭也不煮,立刻就走了。

孔子在齐国的时候,齐景公想用孔子,便和他的宰相晏婴商量,晏婴说了一些理由反对掉了。这消息一传到孔子的耳中,孔子立刻就走。后世误会晏子排挤孔子,其实孔子和晏子是很好的朋友,晏婴知道,如果孔子被齐国留用,将来一定会身败名裂的,所以为了爱护孔子而反对。孔子后来赞他:「晏平仲善与人交,久而敬之」,这时晏子已经死了。因此,孔子之离开齐国,是齐国想用他,他不能也不愿被用,所以他一听到这个消息,知道情形不对,马上就走。

至于他离开鲁国的时候,口里说走,留了几个月都还没有动身,天天说:我要走了,还是没有走,因为那是他父母之国,不忍心离开,所以「可以速而速,可以久而久,可以处而处,可以仕而仕」,这是孔子。

所有的这些人格典型比较下来,孔子是「圣之时者也」,他做任何事,都有他的分寸,该多一分的他加一分,该少一分的,他减一分,绝对不会马虎。

几种人格的典型,都放在面前,看我们要做一个哪样的人。另外,还有一种人格的类型,要我们来评估了,那就是孟子本身的人格。孟子究竟是怎样一种形态?大家研究《孟子》以后,不妨给他一个评价。

下面是孟子为他们四人下的评语:

孟子曰:「伯夷,圣之清者也;伊尹,圣之任者也;柳下惠,圣之和者也;孔子,圣之时者也。孔子之谓集大成。集大成也者,金声而玉振之也。金声也者,始条理也;玉振之也者,终条理也。始条理者,智之事也;终条理者,圣之事也。智,譬则巧也;圣,譬则力也。由射于百步之外也,其至,尔力也;其中,非尔力也。」

孟子说:伯夷是「圣之清者」,清高到极点。伊尹是「圣之任者」,对天下有责任心,治世要救、乱世也要救,好人要救、坏人更要救。这是大乘菩萨道,只有自己来承担责任。柳下惠是「圣之和者」,到处都能与人和平相处,和而不同,同流而不合污。孔子则不同了,是「圣之时者」,他看时事对与不对,时间、空间,环境需要不需要,该或不该,能或不能,综合起来,再决定出处做法,这是「圣之时者」,所以孔子是这几种人格典型的「集大成」。

后世元朝封孔子为「大成至圣先师」的「大成」一词的理念,应该是根据这里来的。所谓「集大成」,就是「金声而玉振之」,成语「金声玉振」就是出自此处。用现代的话讲,「金声」就是现代人说的:「某人的人格响当当的」;「玉振」则是清楚的,不是胡涂的、混浊的,是玉敲出来叮叮响的声音,清脆而播送得很远。有道德修养只是圣人的一半,更要有道德的行为,又有高远的智慧。智慧譬如巧妙,圣譬如力量。智慧是般若,要灵活运用;圣是功夫,要一点一滴做出来。

北宫锜问曰:「周室班爵禄也,如之何?」
孟子曰:「其详不可得闻也。诸侯恶其害己也,而皆去其籍。然而轲也,尝闻其略也。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、男同一位,凡五等也。君一位,卿一位,大夫一位,上士一位,中士一位,下士一位,凡六等。天子之制,地方千里;公、侯皆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、男五十里,凡四等。不能五十里,不达于天子,附于诸侯,曰附庸。天子之卿受地视侯,大夫受地视伯,元士受地视子、男。大国地方百里;君十卿禄,卿禄四大夫,大夫倍上士,上土倍中士,中士倍下士;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,禄足以代其耕也。次国地方七十里,君十卿禄,卿禄三大夫,大夫倍上士,上士倍中士,中士倍下士;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,禄足以代其耕也。小国地方五十里。君十卿禄,卿禄二大夫,大夫倍上士,上士倍中士,中士倍下士;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,禄足以代其耕也。耕者之所获,一夫百亩;百亩之粪,上农夫食九人,上次食八人,中食七人,中次食六人,下食五人;庶人在官者,其禄以是为差。」

这一段是讨论周朝分封建国的政治制度问题,这里只有这样一点资料而已。关于各朝代政治制度问题,我国有专书讨论,如《十通》等一类的书,可以研究参考,所以在此不多讨论。

下面这一段,是万章提出来的友道问题,就是君道、臣道,一路讨论下来之后,开始讨论友道。友道就是朋友的关系,朋友之道是讨论一个人处世之道,尤其是一个知识分子,在社会上,该怎样自处。

这一段可以与《礼记》中的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、《内则》、《儒行》等几篇连起来研究。《儒行》、《内则》两篇,就是阐述一个知识分子,应该怎样做人,怎样做事,怎样交友,人与人之间该怎样相处的道理以及重点。

《孟子与万章》交友三原则

万章问曰:「敢问友。」
孟子曰:「不挟长,不挟贵,不挟兄弟而友;友也者,友其德也,不可以有挟也。孟献子,百乘之家也,有友五人焉:乐正裘、牧仲,其三人则予忘之矣。献子之与此五人者友也,无献子之家者也;此五人者,亦有献子之家,则不与之友矣。非惟百乘之家为然也,虽小国之君亦有之。费惠公曰:‘吾于子思,则师之矣;吾于颜般,则友之矣。王顺、长息,则事我者也。’非惟小国之君为然也,虽大国之君亦有之。晋平公之于亥唐也,入云则入,坐云则坐,食云则食;虽蔬食菜羹,未尝不饱,盖不敢不饱也。然终于此而已矣。弗与共天位也,弗与治天职也,弗与食天禄也。士之尊贤者也,非王公之尊贤也。舜尚见帝,帝馆甥于贰室,亦飨舜;迭为宾主。是天子而友匹夫也。用下敬上,谓之贵贵;用上敬下,谓之尊贤;贵贵尊贤,其义一也。」

万章这里提出的问题很简单,「敢问友」,就是向孟子请教,朋友之道应该如何。

孟子告诉他说:交朋友之道,人与人之间相交,第一要「不挟长」,不以自己的长处,去看别人的短处。例如学艺术的人,见人穿件衣服不好看,就烦了;读书的人,觉得不读书的人没有意思;练武功的人,认为文弱书生没有道理,这都是「挟长」,也就是以自己的长处为尺度,去衡量别人,这样就不好。第二「不挟贵」,自己有地位,或有钱,或有名气,因此看见别人时,总是把人看得低一点,这也不是交友之道。第三「不挟兄弟而友」,就是说朋友就是朋友,友道有一个限度,对朋友的要求,不可如兄弟一样,换言之,不过分要求。一般人交友,往往忽略这一点,认为朋友应该一如己意,朋友事事帮忙自己,偶有一事不帮忙,便生怨恨。在另一面,对一个朋友不帮忙还好,越帮忙,他越生依赖心,结果帮忙他反而害了他,所以「不挟兄弟而友」。

这三个要点,非常重要,每人如略作反省,就会发现,自己常会犯这三种毛病。

在相反的一面,「不挟长」就是并不因为对方有长处,想去沾一点光。「不挟贵」,也不是因为对方有地位、有钱、有权势才去交这个朋友,企图得什么便宜。例如民国初期五四运动后,因为胡适之是倡导五四运动的人物之一,因而出名,便有一个文人在文章中写道:「我的朋友胡适之」。其实胡适之并不认识他,直到现在,「我的朋友胡适之」这句话,常被人引用,去讥评趋炎附势、脸上贴金的人。「不挟兄弟」也就是说,只有一面之缘的人,却口口声声说:「他是我的老朋友,我们熟得很。」这叫做交浅言深,也是不好的作风。

「友也者,友其德也」,交朋友是为道义而交,不是为了地位而交,不是为了利用人而交,也不是为了拜把兄弟多,可以打天下,或如江湖上人「开码头」,「扬名立万」而交。交朋友纯粹是道义之交,不可有挟带的条件。常有年轻人说:「我们同学很多,将来可成为一帮」,这就是挟带了条件,已经不是真正的友道,只是利害的结合。孔子说,朋友的道义,是彼此规过劝善,不是专说好话。其次,朋友有「通财之义」,「患难相扶持」,不是富贵相扶持。其中以「通财之义」最难做到。自古以来有句俗谚「仁义不交财,交财不仁义」,可见通财之义更难。

孟子再举出古人的几个交友的例子来,阐明他所说的「不挟长,不挟贵,不挟兄弟而友」的友道三原则。

他首先举孟献子为例:孟献子是鲁国当年的第一位大权臣,他是百乘之家,古代的百乘之家,富比诸侯,权位等于鲁国的副国君。但是他在友道上了不起,他有五位真正的朋友。孟献子是周朝以来,几百年的世家出身,古代贵族永远是贵族,享有读书的特权。那时的社会,读不到书的人,永远读不到书,因为那时的书不像现在,可以随便买得到。那时尚无纸笔,古书的文字是用刀刻在竹简上,一片一片的,像现在我们手上的这部《四书》,就可能要堆积满满二十坪的面积。普通人谁读得起书?所以知识分子的家庭,子弟代代相传,永远是知识分子;平民欲想读书,比奴隶想发财更难。孟献子出身一个贵族家庭,所谓百乘之家,至少饲养四百匹马,当然有很多驾车的人。像这样的家庭,财富、权位都到了极点,可是他只有五个朋友。

照说,这样的家庭,朋友该很多,如战国时,孟尝君门下三千客,这都是朋友啊!都靠他、吃他的。而孟子和孟尝君是先后同时代的人,为什么孟子没有说孟尝君在友道上了不起,而只提孟献子有五个朋友?

孟子说:孟献子五个朋友之中有乐正裘和牧仲两位,另外三人忘记了名字,但这五个人是有道德、有学问、不求功名富贵的。君王想和他们交往做朋友,他们也不来,却和孟献子作了朋友,这就可见孟献子之不平凡。孟献子和他们交朋友,只是因为他们有道德、有学问;他们五人本身既无财富,也无权位,也没有把孟献子家的富贵放在眼里。

这是中国古代读书人、士大夫的精神,所谓「天子不能臣,诸侯不能友」。像尧舜时代的许由,尧去找他,请他当君王,许由赶快逃到溪水里洗耳朵。另一位隐士巢父,正牵着牛在溪边准备喝水,看见许由洗耳朵,就问为什么洗耳朵;许由说刚听了人家说了一番脏话,所以来洗耳朵,并把尧找他当君王的事告诉巢父。巢父说你洗过耳朵的水,牛喝了嘴都会脏,于是把牛牵到上游去喝水。像这一类人的思想行为,成为中国知识分子所标榜的高尚人格。孟献子的五个朋友,就是这一类型的人物。

孟子说,孟献子和这五个人做朋友,是忘记了自己的身份,忘记了自己的家世富贵权位,纯粹就是好朋友。这五个人看孟献子,也不管他的家世,只认为孟献子这个人够格、够条件作朋友,有味道,所以成为朋友。如果他们心目中有了孟献子家世的观念,也早就不和孟献子作朋友了。这就是孟子说明交朋友的「友其德」的原则。

孟子说:不但孟献子这样的世家交朋友有如此好的榜样,就是一些小国的诸侯,也有这种情形的。费国的国君惠公,是周朝分封诸侯时所封的公,当时有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几种不同的等级。到春秋战国时代,一些诸侯们违反了这个制度,自己开始称王、称霸了。孔子着《春秋》,微言大义,就是批评这些不合理的事情。而费国之君,此时仍自称惠公,是遵守当时的制度的。他自己说做人原则:对于孔子的孙子子思,不敢说是朋友,仍尊为老师;对于颜般这个人,却是朋友,不是老师;还有学问很好的王顺、长息他们,那只是我的部下,替我做事的,我可以命令他们。所以他在「师道」、「友道」、「臣道」方面,十分分明。

《孟子与万章》朋友与政治

曾子曾经说过:「用师则王,用友则霸,用徒则亡。」孟子的这种观念,也是继承孔子、曾子的思想,而成为中国历史的一个定论。如汤之于伊尹,周文王之于姜太公,都是以师道相处;汉高祖之于张良,则在师友之间;刘备之于诸葛亮,则是以友道相待。所以用师道相处则是成王,成功最大;以友道待贤能的人,则可称霸;至于用徒,那就谈不上了,那只是爱用听话的人,只有让被用的人听自己的。用友则不同,可以相互讨论研究的;用师则更不同了,那就不只是讨论,老师说了就算数的。一个当皇帝的人,要听一个老头子的话,要听他说「你非这样办不可」,那还受得了!这种修养就很难。在感情上最痛快的就是用徒,只晓得当面「山呼万岁」,指东便东,说西就西,错了他也跟着错,绝不提出正确的意见。用这样的人虽痛快,可是有什么用?所以用徒者亡。

孟子又说:中国的历史经验中,不但像费国这样的小国之君有如此的典范,在大国之中,也有如此懂得友道的。就像晋平公对于亥唐这个贤人,也是一样,他去看亥唐,亥唐说请进,他就进去;说请坐,他才坐下;请他吃饭,他也就和亥唐一起吃饭。虽然吃的只是普通的素餐,他也照样吃得很饱,因为怕亥唐说他吃惯了宫廷中的山珍海味,嫌弃亥唐的素餐。但是,他们的交情就到此为止,晋平公并没有请亥唐「出山任职」,权、位、财富,一样也没给他。

这是为什么呢?只因为亥唐是一个贤者,是不愿出来做事的隐士,所以晋平公只是以一个读书人的身份和他交往,并没有以一个国君的身份和他做朋友。这只是私交、道义之交,不涉及公谊。否则的话,如请他做官,给他权位、财富,他可能和许由、巢父一样,要跑到溪水里洗耳朵,反而失去了一个贤人朋友。所以晋平公和亥唐这样的交往,是以一个读书人尊贤,不是以一个国君的立场。

孟子再举尧舜之间的友道。舜是尧的女婿,但在有岳婿关系之前,两人之间也是朋友,后来变成了君臣与翁婿的关系,最后才让位给他。

孟子说:当初舜见尧的时候,尧已经赏识这个人,想要他做女婿了,所以「馆甥于贰室」——古礼对女婿也称「甥」的,称「婿」是后世才有的。「贰室」就是副室,是帝王尧的副室,在尧隔壁的房间——古代君王的女婿,也称驸马,不是可以随时见到岳父的。在国家的体制上,驸马只是一个臣子,如果没有授给官位,还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,而且驸马是不许干预国家政治的,所以认真说来,驸马是很可怜的。

从前听说公主要选驸马下嫁,一些可能被招为驸马的人家,每向祖宗磕头,请求保佑,千万不要让公主下嫁到家里来。如果公主下嫁到家里,视为倒霉,每天吃饭的时候,公主坐在首席,公公婆婆反而要在一边陪侍,这种滋味,很不好受的。而尧居然将自己的副室让给舜居住,已经不把他看成女婿,两人谈得来,尧欣赏他,把他当一个朋友接待。开饭时,两人也一起吃,可见舜的学问、道德、见解,使尧十分欣赏。许多事情,舜都提出好的意见,尧都接受,两人是以友道相处。尧与舜在初期的交情,是天子和普通老百姓的友道关系。这些资料,在别处找不到,只有《孟子》这里提出来。当然,他是应该有所根据的,不会乱编故事。

最后,孟子列举了这几则友道的榜样,作了结论说:「用下敬上,谓之贵贵;用上敬下,谓之尊贤;贵贵尊贤,其义一也。」这是孟子为友道下的又一个定义,意思是说,在上位的尊敬下面,就像尧当时对舜尊敬一样。尧的身份是君王、丈人、老前辈,但对舜以礼相待,没有以上级老前辈的身份对待下属,这就是「用下敬上」;以在下的态度,把他提高到平等看,这就是「贵贵」。前一个「贵」字为动词,后一个为名词——舜虽为下属,而尧看他是贵重的,因而就以贵重待他。「用上敬下,谓之尊贤」,这就较次一等了,因为自己仍居上位,为了尊贤而谦虚下士,尊敬别人,在下意识中,不忘自己身份之贵。但「贵贵」、「尊贤」,道理是一个,不过做法有差别。

《万章》中前面提到伯夷、伊尹、柳下惠、孔子等几种典型,这一段又谈友道的问题,孟子在讲友道时,进一步说明了一个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标准。其用意反正还是告诉万章,我自己绝对不会出来的,因为万章总是想说服他出山。

《孟子与万章》与人交往,礼尚往来

万章问曰:「敢问交际,何心也?」
孟子曰:「恭也。」
曰:「却之却之为不恭,何哉?」
曰:「尊者赐之,曰:‘其所取之者,义乎?不义乎?’而后受之;以是为不恭,故弗却也。」
曰:「请无以辞却之,以心却之,曰:‘其取诸民之不义也。’而以他辞无受,不可乎?」
曰:「其交也以道,其接也以礼,斯孔子受之矣。」

万章又问到交际问题。交际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。友道、臣道的交往范围较严谨,而交际的范围则广泛,是指人与人之间交往,属于一般普通性的,不一定是君臣、朋友之间的交往。

万章问:一个人与他人交际,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心理状态?换言之,该以什么心理去与人交往?

孟子说:人与人之间的交往,要有恭敬的心理,不要儿戏,不要马虎,不只是表面打躬作揖的礼貌,要出自内心的恭敬诚恳。

万章再问道:「却之却之为不恭」,这句话是什么道理?现在我们流行两句成语,所谓「却之不恭,受之有愧」,如果只讲这两句成语,是很有趣的。例如,你送食物来给我吃,我说:「受之有愧,却之不恭」吃你的,我难为情;不吃呢,对你不恭敬。还是吃掉吧!

却之不恭的道理,就是这样,有时过分的推辞,与轻易地接受一样,都是不恭。我们生活在人类社会中,经常会遇到中国文化中「受之有愧,却之不恭」的情形。每当收到人家东西的时候,接受嘛,心里难过,为什么又花钱买礼物送来?退回去吧,他又会多心。这种时候,就是「却之不恭,受之有愧」。

孟子与万章在这里讨论,不谈「受之有愧」,只讨论「却之不恭」的问题。要看送来的东西,是否合理,是否合礼;如果不合礼仪或不合道理,就要「却之」,不能接受。譬如一位小姐,认识一位男士,见面一两次,这位男士就送一枚戒指,硬拉小姐的手指给她带上。这时这位小姐是「却之不恭」呢?还是「受之有愧」呢?这就要慎重考虑了。如果既不合理,又不合礼,当然婉谢退回,甚至还拂袖而去,骂他鲁莽。这种事,却之才是恭的,受之倒是不恭的。所以恭,不只是外表的恭敬态度,更是内心的庄严,对自己重视,对朋友尊重。

孟子说交际的原则要「恭」,但是万章马上针对这个观念提出一句「却之不恭」来问老师,究竟是何道理。

孟子答复他说,「却之不恭」这句话是用在「尊者赐之」的场合,也就是当长辈、长上有赐赠时,不可拒收,所谓「尊者赐不敢辞」也,否则便是「不恭」。当然,应用这个原则,还要考虑两点,一是对方是否为「尊者」长辈;二是在收受之前应在内心考虑一下:「其所取之者,义乎?不义乎?」——即如果我收受了,是合「义」、「理」呢,还是不合呢?经过考虑,如果认为不收受就是不恭敬,那么就不可再推却了。

其实,这第二个原则也是一般的收受原则,如果是合礼的尊者之赐,所谓「尊者赐,不敢辞」,就要收下。年轻人遇到伯、叔等父执长辈,送给东西,不能退回给他说:我不要,这样东西我已经有了。如这样说,多扫长辈的兴,所以自己实在已经有了三件,还是不可以说出来,因为长辈是以为这是好东西才赐给你的,那就收下来,让长辈高兴一下也是好的。甚至可以学现代西方人的规矩,收到别人的礼物,当众拆开来,让大家都能欣赏,虽然自己已经有了,或者并不适用,也要表示自己正急需这样东西,而且称赞它的美好。

他们师生二人,就一直针锋相对讲下去,像在打机锋。

万章继续说:拒绝收受别人的馈赠,似乎不太好做,自己心里判断着「其取诸民之不义也」,如果接受不合礼不合义,或是东西来路不明的话,那么是否可以心中虽拒绝,口头不说出拒绝的真正理由,以「他辞」,委婉地加以拒绝。是否可以这样呢?

孟子对这疑问似乎没做正面回答,只是提出孔子的做法「其交也以道,其接也以礼」来说明。事实上等于告诉他的学生,对于动机不纯的交往,来路不明的东西,对于一切不义之财,都是不合「道」、不合「礼」的,那就断然拒绝吧,何必扭扭捏捏以「他辞」去拒绝呢?

《孟子与万章》孟子的真意,朱熹的怀疑

万章曰:「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,其交也以道,其馈也以礼,斯可受御与?」
曰:「不可。《康诰》曰:‘杀越人于货,闵不畏死,凡民罔不譈。’是不待教而诛者也。殷受夏,周受殷,所不辞也,于今为烈,如之何其受之!」

万章再就具体事例追问下去,说到「御人」之赠。

「御人」在现代语中,像是四川人所说的暴客、暴老二、土匪、强盗,所谓杀人越货的匪徒,强梁霸道,这就是「御人」。但这两个字也可分开,「御」是强夺,是动词,与人字合起来是抢劫别人的意思。

这是万章的假定,他说:假定有一个人,在国境之外抢了别人东西,回到国内,却与你作道义的交往,也很有礼貌的把东西送给你,这时候是否接受?

比方现在有一个人,在境外抢了别人的东西,回到台湾来,和你成为道义之交,又很有礼貌地把抢来的东西送给你,只说刚从境外回来,顺便带了点土产,给你做纪念,这样可不可以接受?

万章的这一个问题,问得非常之妙。因为这个「御人」,是在境外抢别人的东西,换言之,并不是抢你我自己人的东西,不管他是盗、窃、骗、占而来,反正与全国人无关。这样的东西,可不可以收?

孟子说:不可,绝对不能接受。根据中国文化传统精神,《书经》上《康诰》中说的,蛮横霸道地杀了人,又强占了人家的东西,一点也不知怕死,对这种人,社会上没有不愤恨的。有这种行为之人,根本不必再教导他,就可以正法了。

他们师生两人讨论至此,竟然说到与强暴之人交往的事情上去了,他们到底是指什么来说的?这些话的真正意义又是什么呢?好像说来牛头不对马嘴。其实这就像作文章一样,非常对题,绝对不是随便说的。

孟子紧接着还说:「殷受夏,周受殷」,商汤伐桀,推翻了夏朝,成立了殷商的帝王政权;武王起来革命伐纣,推翻了殷商的政权,成立了周朝的政权天下。而现在这种以攻伐为手段的事更厉害了,所以这种来源的礼物,应该不可以轻易地接受。

对于这段书,宋儒朱熹有批注。对于朱熹,我还是很尊重他的,因为他是夫子,夫子总该尊重的;不过不对的地方,也就是不对。对于孟子的这段答话,朱熹的批注认为,文句中一定掉了字,或者有多余的字。朱熹虽然早于我们一千多年,如果站在今日大学的讲台上讲课,而我是他的学生的话,我也一定举手要求发问,对他说:朱老师!你讲得不对,这段书没有多余的字,也没有掉什么字。因为《万章》篇他们师生之间的对话,一路都是针锋相对的用机锋语,讨论到这里,已经到了巅峰状态。第一,万章再三希望老师出来从政,孟子答复了许多理由,可是双方都在打太极拳,推来推去,不做正面的打法。到了这里,万章突然使出了「大洪拳」,虎虎生风,迎面打出,正式的发问了。他说:许多人固然是抢了人家的东西,可是「御人于国门之外」,并没有超过范围,这就是指当时战国七雄,都是自己称王,所谓齐宣王、梁惠王、秦昭王,等等,都是兼并弱小的诸侯,扩充自己的霸权抢来的天下,可以说这都是不义的。

这就是庄子说的「窃钩者诛,窃国者侯」,偷人一个带钩,被抓住了是处死;偷了别人的国家自己就称王。「诸侯之门,仁义存焉」,自己当了王以后,又讲起仁义道德了,叫人们不可以拿别人的东西,否则就要坐牢。所以说,五霸七雄的天下、王位,是谁给的啊?都是抢来的,都是「御人」。

万章知道孟老师这种心思观念,想说服他是非常困难的,所以这一段问话,等于劝老师说,这是人家自己去抢的,又不是你去抢来的;而且人家现在干得很好了,来送礼给你,请你干,你为什么不干?可是孟子还是说不考虑。

孔孟之道,是以国家民族的千古文化传统精神之发扬光大与持续为前提,以伸张正义为责任,对于不合理、不合礼的事,写历史的都以孔子的《春秋》笔法,加以「贬词」,绝不将就。所以孟子引用《康诰》的话,认为不合理的就是不合理,绝对不接受。

因此他也说,即使是汤、武的革命,严格讨论起来,在历史哲学上,还是站不住脚的。

不过话说回来,朱熹对于这段话,真的不懂吗?我看他是懂得的,只是不好意思讲出来。因为宋朝开始是赵匡胤陈桥兵变,黄袍加身;严格地说来,是抢了柴家的天下而得来的帝王。朱熹是宋朝人,在当时是不便讲的,只好说可能在这里掉了字。如果朱熹真的不懂的话,那问题就严重了,他这位「夫子」的招牌,可要动摇了。

孟子对这一问题的答复,是义正词严的,他说,纵然是殷、周的革命,也是「诸侯之门,仁义存焉」。「所不辞也」这四个字,在这里用得好极了,是绝妙的机锋。这四个字,可以解释为商汤、周武他们居然就这样干下去,而不知道「却之不恭,受之有愧」;也可以解释为像殷、周这样的革命成就,不必再挑剔了,因为他们后来有功德,对国家民族的确有贡献。所以古文有时候很妙,虚字眼的运用,正如禅宗所说,「如珠之走盘」,很难下断语。

不过孟子下面的两句话「于今为烈,如之何其受之」,分量更重了,意思是说,现在的社会,越来越糟糕了,传统正义文化精神没有了,「如之何其受之」,等于说:这种情形,怎么可以随便接受人家的赠予呢?这是不应该接受的。

因此,顺便想到清朝雍正时期的一件事:雍正三年,在整治年羹尧时,蔡埏是第一个公开揭发、弹劾年羹尧的人,并不遗余力地清查年羹尧的财产。年羹尧被赐死后,雍正将没收来的年羹尧的房屋、奴婢,还有金银绸缎,等等,赐给御史蔡埏。蔡埏说,年羹尧的房屋是国家赐给他的,奴婢是隶属于内府的人,而金银财产皆不可问之物。佛经上说:「审己功德,量彼来处」,我不能接受这个赏赐啊!于是坚决辞而不受。雍正听了大为赞赏,这也是「如之何其受之」的道理。

再看下文,更为明白,因为孟子自己作了更明白的解释,而朱熹说是掉了字或有衍文,如果引用孟子一句话的说法,就是「不亦异乎」?好奇怪哦。

《孟子与万章》王贼并称

曰:「今之诸侯,取之于民也,犹御也;苟善其礼际矣,斯君子受之?敢问何说也?」
曰:「子以为有王者作,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?其教之不改,而后诛之乎?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,盗也,充类至义之尽也。孔子之仕于鲁也,鲁人猎较,孔子亦猎较;猎较犹可,而况受其赐乎?」

万章这位难缠的学生,到这里又要套住老师的话去诘难了,他话题一转就转到实际政治社会上去了。他说:「今之诸侯,取之于民也,犹御也」,现在诸侯们所有的金银财宝,无非是从人民口袋里拿来的,与盗贼无异。但这样得来的不义之财,拿去赐赏他的宾客、朋友、部下,只要礼貌周到,做出「礼贤下士」的样子,即使再有德行的君子,仍会接受这种馈赠的。这也是不义之财嘛!请问老师如何解释?

万章这一诘问,等于将老师的军,真够厉害的;而孟子这位老师,确实高明,他不正面答复诘难,只举出一个比喻来,申明个中道理。他说,如果现在有一位真正行王道的君主,看到诸侯们如此不仁,你认为他应把诸侯们统统抓起来杀掉呢,还是先加以教导,如有怙恶不悛者再行诛杀?

这个问题的答案,孟子没有讲出来,书上也没有记载万章如何答复。但显然的,这个答案明白得很,当然是「教之不改,而后诛之」。这么一来,与前文所说的杀人越货犯,不论任何朝代,都不必再教化即行正法,似乎有所不同。

因此,根据这个比喻,孟子就下结论了:「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,盗也,充类至义之尽也。」在原则上来说,凡是「非其有而取」的,都可谓为「盗」。孟子这个说法,只是就其性质的最高原则而说的,然而就具体事实而言,两者仍然是有所不同的。

所以关于盗行的哲学很妙,释迦牟尼佛讲到盗戒时,「王贼并称」。他指出说,假设人有一元钱,自己只能占有到五分之一,因为王拿去一分,贼拿去一分,生病用去一分,家里的人用去一分,只剩下一分由自己支配。而且这一分也是只有使用权,并非所有权,这是释迦牟尼佛对财富的观点。再看自己享受的这一分,说不定放在口袋里又掉了,所以钱财是不可靠的。

孟子在这里所说的内涵,也有「王贼并称」的意思,凡是不合礼的地方,王贼是相等、一样的。正如明代民间流传的一首诗:

解贼两金并一鼓 迎官两鼓一声锣
锣鼓听来总一样 官人与贼不争多

孟子又怕不够深入,再举孔子为例。

孔子在鲁国也做过官,接受了鲁国的官位,所以孟子说:「孔子之仕于鲁也,鲁人猎较,孔子亦猎较;猎较犹可,而况受其赐乎?」「猎较」两个字,据历代的解释,在国家要举行大祭的时候,大家喜欢出去打猎,看谁打得最多。并将猎来的动物杀了,拿去祭天地鬼神。

读《孟子》到这里,总觉得这种解释不通。古人认为「猎」即打猎,「较」就是比赛,「猎较」就是打猎比赛,这种解释,有什么根据啊?不但朱熹如此解释,连《十三经》都如此说。我经过仔细研究,对于这一解释,另有观点,因为这几句话的意思,等于说孔子做了鲁国三个月的司寇,有权下令杀人,所以孔子一上来,就把少正卯杀了。千古以来,对这件事都存疑,到底少正卯犯了什么罪?孔子当时曾经宣布过他五条罪状,但是后世还是存疑。而孔子出来做官,鲁国人也不是因为尊重孔子的道德而请他,而是大家在竞争,像打猎一样,在利害上比较打算一下,才请孔子上台的。孟子的意见认为,这样不合礼的事,照说孔子是不会接受的,但是鲁人「猎较」,孔子在这个时候,也「猎较」一下,出来比较一下,将就一次,如能上去把国家天下弄好,也是好的。所以孟子说,孔子是为了救世救人,才委屈自己,去「猎较」一番。他不应该这样做的,但在救世救人的大前提下这样做,还算可以;不过,随便接受人家的赏赐,则不可能,不会接受。

对于「猎较」一词,我的解释,是当时人事上的争斗、排挤、算计。并不是说孔子骑马去跟别人比较打猎,一箭射出去,射得了十只兔子,赢得了胜利,便回来当上了司寇。世界上不会有这样的事情,这是古人对文字弄错了,我们不必以为古人一定是了不起的。若干年后,我们也成了古人,也会被人指出来当招牌的,所以古人也和我们一样,可能有错。所以我们读书,不要完全相信古人,变成「人云亦云」,而应该有自己的见地。

现在,我们可以推翻古人的错误解释了,可是在清朝或明朝以前的帝制时代,就不敢提出这样的主张,因为会有危险。在那个时代,反对圣人是了不得的大罪,几千年来推崇孔孟是大圣人,怎能反对?这就是滔天之过了。民主时代,学说是昌明的,所以把一些古人的错误,要更正过来,不能让文化的精神错下去。

我们接着看下去,就可以证明我的这个观点:

万章说:国君的救济,可以接受,赏赐却不能接受了,这又是什么道理?这种情形,我们今日看来,也觉得莫名其妙。其实中国古礼的逻辑,是非常严谨的,这也是生活的规范。以现代的情形来做譬喻,比如越南阮文绍政府有人来到台湾,我们救济他,他可以接受;如果我们最高当局对他特别的「赏赐」,在我国古礼上说,他不敢接受。

万章说:我斗胆再请问老师,他为什么不敢接受?

《孟子与万章》孔子的作风

曰:「然则孔子之仕也,非事道与?」
曰:「事道也。」
「事道,奚猎较也?」
曰:「孔子先簿正祭器,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。」
曰:「奚不去也?」
曰:「为之兆也,兆足以行矣,而不行,而后去;是以未尝有所终三年淹也。孔子有见行可之仕,有际可之仕,有公养之仕。于季桓子,见行可之仕也;于卫灵公,际可之仕也;于卫孝公,公养之仕也。」

万章一听到孟子说孔子「猎较犹可」这句话,好像打拳的,趁对方张开门户,有了空隙,立即一拳过去,对孟子说:这样说起来,孔子当时出来做官,可以将就现实,你老人家又为什么不将就一下呢?因为依你说,孔子当时出来做官,也是委屈了自己,走了一点点歪路,将就了一下,没有完全走直道。孟子说:孔子的情形是不同的,他走的是直道。

万章说:你刚说的,他出来还是要先打打算盘,先「猎较」一番,如果走直道,又何必「猎较」呢?

孟子说:「孔子先簿正祭器」,这里「簿正」一词,现代的人不易了解,书上的批注有「未详」两字,也就是不清楚。我们知道,古代的书籍,是刻在竹片上,名为简,简的上面挖了孔,用牛皮制的筋,名为韦的,把它贯穿在一起,拼拢来的一端名为簿。所以「簿」字的上面是「竹」字,孔子研究《易经》韦编三绝,把牛皮做的韦都翻断了三次。

孟子这里是说,孔子以正统文化的精神考察古代的文化,以祭祀为先,并不是以四面八方来的机会作为谋生工作,他是以文化精神来竞争的。

对于这一段,我的观点又与古人不同,古人除了以「不详」说明以外,另一批注,硬把「猎较」认定是打猎,说是因为祭品不够,所以要打猎。孔子先对一下数字,怎样安排,不以四面八方的饮食拿来做祭品。这种解释,有什么根据?「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」,应该是「不食嗟来之食」的意思,宁可饿死,也不能随便,只有以文化传统的精神去竞争才是正理。

万章说:既然鲁国这样对待孔子,孔子何不走开?

孟子说:孔子怎么可以走开?鲁国是父母之邦,是孔子自己的国家,他要在自己的国家开一个好的风气,造就善因。如果开了风气,大家并不接受,不能发生影响,行不通,这时当然只好离开父母之邦了。因为很伤心,所以犹豫不忍离去,拖了三年,不得已才到国外去。

孟子答复万章所问,说到孔子在鲁国做事及去国的经过,也等于把自己的心境说了出来,所以,孟子与万章师生之间的这段对话,充满了机锋。

孟子又继续举出事证,说明孔子做事有三个方向,这些都是我们立身处世,值得效法的。

孟子说:孔子若准备出来做事,是认为这件事对于社会、国家、人类是有意义有贡献的,这就是「有见行可之仕」。其次,有的时候,名义、地位都不计较,只当一个顾问、参议,甚至没有任何名义,他也可以在旁边敲边鼓,站在旁边协助,这是「际可之仕」。还有第三「公养之仕」,就是老了,退休了,国家供养他一点生活费,这一点,他就接受了。

孟子说,孔子当时在鲁国出来当司寇的时候,是季桓子请他的,那时他是认为对社会国家会有贡献,所以才出来。而上来第一是杀了少正卯,少正卯是当时鲁国有特别的名气,有特殊号召力的「闻人」,孔子知道他这种人,将来可能危害社会、国家和天下的老百姓,所以一上台就杀了他,免贻后患。大概孔子干了三个月,便被权臣反攻而下台了,可能也与少正卯这件事大有关系。后世反对孔子的人说,少正卯何罪要杀他?

大家不知道,孔子列举出来五条重大问题说:

「人有恶者五,而盗窃不与焉:一曰心达而险,二曰行辟而坚,三曰言伪而辩,四曰记丑而博,五曰顺非而泽。此五者,有一于人,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,而少正卯兼有之。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,言谈足以饰邪营众,强足以反是独立,此小人之杰雄也,不可不诛也。是以汤诛尹谐,文王诛潘止,周公诛管叔,太公诛华士,管仲诛付里乙,子产诛邓析、史付,此七子者,皆异世同心,不可不诛也。《诗》曰:‘忧心悄悄,愠于群小。’小人成群,斯足忧也!」

这一段在《荀子·宥坐》中的文字,意思是讲,如果一个人,通达世故却用心险恶,心性怪癖而又固执己见,言论谬误而善于诡辩,广为收集和善记别人的丑恶隐秘之事,包藏错误并混淆视听,这五大罪过,少正卯兼有,故诛之。

在这段记载里,同时提到了「太公诛华士」,这在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中也有记载,说的是姜太公封齐的时候,受到了当地人的对抗和阻挠,令出不行,社会局势很不安定。为了治理齐地,太公邀聘被时人称为「贤人」的华士出山,但华士以「不臣天子,不友诸侯」为标榜,拒绝了。为了以儆效尤,使政令通达,太公下令诛华士,又用了五个月的时间,才使局面安定下来。

讲到这里,我们又想到东汉的时候,刘备入川,要诛杀蜀中名人张裕,诸葛亮问刘备:什么理由呢?刘备说了两句名言,「芳兰生门,不得不鉏。」这两句话,可以概括千古以来,诛杀异己的关键所在。

孔子原来有三千弟子,而少正卯一出来,孔子的三千弟子,几乎有一半都被少正卯的谬论迷惑了。在当时而言,少正卯影响力之大,是不得了的,但又不是杨朱、墨子一流。固然,孔子杀少正卯,成为历史的疑案,但我们相信孔子的人格,他是无私心的。在当时,孔子认为自己可以有所作为,有出来从政的价值,所以出来做了司寇,掌管立法与司法;后来眼看良好的风气建立不起来,只得离开父母之邦,去周游列国了。

孔子出国以后,在卫国住得最久,等于是他的第二故乡,卫灵公对他也满恭敬的。卫灵公的大臣们,对孔子也很好,像卫国的贤人蘧伯玉,都是孔子的好朋友,所以孔子在卫国很受欢迎,在人际关系上也处理得很好。他并没有出来做官,而是从旁协助。

卫灵公之后的卫孝公,对他也很好,给他养老,孔子晚年也喜欢在卫国居住,所以是「公养之仕」。卫孝公就不像卫灵公那样了,对孔子虽然恭敬,但是属于例行的恭敬,没有特别之处;而孔子也不希望他有特别恭敬之处。孔子帮忙了卫国许多年,年老了该接受的公养就接受了。

这三点,是孔子一生对于立身处世的道德标准,合理该接受的就接受,不合理的则一毛钱也不要。在礼制、道理上适合的,是恭敬;不适合的,有附带条件的,就是不恭敬,不要。这就是人生的行为哲学,行为的价值,也是尊重自己。孟子与万章的这段对话,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。从反面看也很有趣,万章一步一步想诱请孟子这位老师出山从政,万章这样努力,是否是受人之托?是否是热心于救世、救时代?不知道。

《孟子与万章》读书人的自立之道

孟子曰:「仕非为贫也,而有时乎为贫;娶妻非为养也,而有时乎为养。为贫者,辞尊居卑,辞富居贫。辞尊居卑,辞富居贫,恶乎宜乎?抱关击柝。孔子尝为委吏矣,曰:‘会计当而已矣。’尝为乘田矣,曰:‘牛羊茁壮长而已矣。’位卑而言高,罪也;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,耻也。」

孟子说:「仕非为贫也」,这句话非常好,推翻了宋儒以来,历代批注「不孝有三」之中的「家贫不仕」,家中贫穷不出来做官。孟子在这里就说了,绝对不会为了没饭吃而出来做官,这不是中国文化中士大夫的精神。一个知识分子,穷得没饭吃,可以出卖劳力赚饭吃,但不能随便出山。

他说:不过,有时候可以将就一下。所谓有时候,是非常灵活的,上面所说孔子「有见行可之仕」、「有际可之仕」、「有公养之仕」三个要点,就是属于「有时候」;也就是说,在时间、空间,对人、对事、对社会、人类能有贡献的话,就属于「有时候」的条件,但仍然绝对不变更自己的人格节操。

孟子又说:娶妻也不是专门为了生养儿子,但有时候不免有这样一点观念。

他说,一个知识分子,有时候为了生活,出来做事,那不是为了求高位,如果生活过得去,则辞掉尊贵的位置,宁可「居卑」。

在四川成都,这座多年前号称「小北京」的名城,看到有些古老的大宅,门口有个门房,整日叼一根旱烟袋,坐在高椅上,遇到访客敲门,他在里面漫问:「你找谁呀?」「你贵姓呀?」「来过没有?」透过他的盘问才放行。权力既大,工作又轻松,不愁吃,不愁穿,不愁住,其他佣人还要巴结他,见面尊称一声「二伯」、「四叔」什么的。我曾经想,能做个这样的门房也很不错啊。现在看到一些大厦的管理员,也是这样的,比从前更舒服,可惜我坐不到这个位置。这就是后面所说的「抱关击柝」,就是看门的人。过去访客们对看门的,还要送一个红包,谢谢他的通报,可见他的权力。

孟子说,假如为了生活,并不求高位,也不要钱,宁可居下位,得温饱,看看门,管电梯,电梯坏了打电话找工人来修理,又不要自己干,这多好,多舒服。如果只是为了生活,干什么都可以,譬如当守门的、打更的,工作多简单啊!

孟子说:孔子在年幼贫穷时,什么都干过,曾经做过会计,管账管钱,一毛不欠不赔;也当过地政事务的小职员,畜牧场的管理员,为人看管牛羊,因为做事努力,对事恭敬,所以牛也肥了,羊也壮了。孔子在年轻穷苦时,干过很多低位的事,因而经验老到,深知民间疾苦和基层的利弊。另如汉代的陈平、萧何等人,他们的政治见解、智慧,也都是从人生的经验中得来的。

孟子下面的两句话,要特别注意。他说:「位卑而言高,罪也」,常听到许多年轻人,讨论天下国家大事,听来令人厌烦。年纪轻,经历过多少事啊?不知天高地厚,这就是「位卑而言高」。甚至连「位」都没有,居然在那里讨论天下国家大事,如果把责任交给他们,不出三天就会出大事。所以「位卑而言高,罪也」,真是一种罪过。

其次,「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,耻也」,机锋结论出来了,孟子说:假如我出来,在齐国也好,在魏国也好,如果在他的政治体制中,「道不行」,改革不了,对他的国家社会没有贡献,这是知识分子的耻辱。如果出来做事,而又不能利世利人,何必站出来!如果为虚名而站出来,那是最可耻的事。

看了孟子与万章的对话问答,就知道他们两人所说的,全部都是「机锋转语」,两人都没有明讲,但都知道对方话语中隐含的意思。

发表评论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