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1、中国纪年的算法 92、取与之道 93、传非其人交非其友 94、圣人能征服自己 95、新娘为大 96、公义私情 97、张弘范与范文程 98、施琅的故事 99、人缘不好自我反省 100、圣人的用心 101、不孝有五 102、曾子与子思 103、齐人的故事 104、古代的三个寓言
《孟子与离娄》中国纪年的算法
孟子曰:「君子之泽,五世而斩;小人之泽,五世而斩。予未得为孔子徒也,予私淑诸人也。」
我们看了《孟子》这一段,如果回头再看前面,会感觉十分有趣。孟子开头说了尧舜,又说到夏禹商汤,然后是赞叹文王、武王、周公,最后捧了孔子。到了这里,他说到自己了。
他说:「君子之泽,五世而斩;小人之泽,五世而斩」,这是名言,却无法作定论。我国过去十二年为一纪,三十年为一世,十二万年为一大纪,一百二十万年也是一纪。后来西方的计算法,一百年为一世纪。一般人每说活了六十年算是活了一世的人了,如果按古代的计算法,六十岁的人应该算是活了两世。
「君子之泽,五世而斩」,他说一个君子,就是一个最了不起的人,他的崇高精神,留给后世的,最长也只有五世,就是一百五十年就断了,这是天经地义的事。同样的,「小人之泽」也是一样,好的坏的,完全平等。但我们几十年的人生经验,看了许多人,不管好的坏的,他的遗泽最多三世就断了。从前有一个人,白手起家,一毛钱不浪费,很节俭甚至很悭吝,临死时拖着总不咽气。家人觉得奇怪,直到看见灯盏里有两根灯草,才明白过来,赶紧剔下一根,这个人才放心死去。他省下的钱给了儿女,可是儿女已经在过着年年换新车的生活了。到了孙子的手里,更是奢侈,结果三代都不到,家就败完了。等到曾孙一代,又是赤手空拳,从头再来。人生就是这样的轮回,除了文化思想可以延续千秋万世之外,其他一切都没有永远的。
孟子感叹了人生的无常,然后他说,可惜自己没有生在孔子那个时代,未能亲自从学孔子、直接接受孔子的教化,「予私淑诸人也」,只是读了他们的书,私底下敬佩他们,而继承了这个学问的。
后世的私淑弟子,就是从《孟子》这句「私淑诸人」而来的。就是说,并没有见过这个人、亲受他的教育,只读过他的书,而产生了敬仰,并且为人处世处处都学他的榜样,照他的话去做,这就是私淑弟子。换言之,虽然没有当面受教,可是内心认他为师,就是他的私淑弟子了。但凡是当面受过教、听过课的,则不能称为私淑弟子。有的对授课老师,自己称「晚」,这也不妥;称「晚」只有对老师的同辈、关系较疏远一点的自称晚生或者后学,以表示谦虚。
说到孟子的私淑孔子诸人,大家都知道,孟子是子思的学生,而子思为孔子的孙子。但依据孟子本人所讲,好像他也不完全是跟子思学的,而是私淑孔子的。有一本《孟子外书》,再加上《韩诗外传》等名家子书的记载,则有各种的说法。有一说:子思与孟子的年龄相差很远,在孟子十一二岁的时候,曾经与子思见过面。子思一看见孟子这个童子,就站起来请孟子坐,对孟子很客气。当时子思的地位已经很高了,居鲁国君师之位,他对孟子如此客气,众人表示反对。子思告诉众人,不必轻视这一童子,他正是未来的圣人。这是传说之一。另外一说:孟子在小的时候曾经跟子思学过一段很短的时间,所以也算得上是子思的弟子。而在这里,他是感叹未见过前辈的圣人,只是私淑而已。
我们看到孟子写文章的高明。他从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、周公、孔子一直说到自己,在字里行间、文章背面,等于在说:我孟轲是今日唯一继承这个道统的人。我们将这几节文章连贯地读下来,就自然会有这种体会。可是他并没有正面地说出来,假如他正面说出来,就不成其为孟子了。不过后世的学者们,从宋儒开始,包括现代的在内,就往往是: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、周公、孔子、孟子、我了。这一个「我」,问题可真严重了,人人皆「我」一下,中国文化的道统将来可不知被「我」到哪里去了。
其实,圣人之道并不是自求为圣人的,圣人是后世的崇敬封号,自己是否是圣人,未来的历史文化自有其公正的评断。圣人自己并不自认有什么了不起,只是自求一生事事都能对自己有所交代而已。这是学圣人之道应该有的态度。假如读了几句书,就自认为有学问,因此而傲慢,那就很不敢领教了。
《孟子与离娄》取与之道
孟子曰:「可以取,可以无取,取,伤廉。可以与,可以无与,与,伤惠。可以死,可以无死,死,伤勇。」
孟子讲师道,也讲一个人立身处世的道理,到这里孟子在说他自己了。研究孟子的一生,这些地方可不要忘记,他现在是在为自己辩护。
宋朝有好几个名学者都反对孟子,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最初更反对孟子,甚至把孔孟庙里头亚圣的牌位拿掉,到后来又佩服他,重新立起亚圣的牌位来。反对孟子的人说,孟子私淑孔子之道,又到处劝诸侯做文王,他心目中根本没有周朝的天下。又有说孟子既然想出来,却又「犹抱琵琶半遮面」,千呼万唤「不」出来。可能当时的人对他也有这类批评,他在这里为自己做辩护。
他说处世做人,「可以取,可以无取,取,伤廉」。例如钱,该拿的才拿,如果路上看到遗失的钱,等了半天没人来找,似乎可以捡起来;但在理论上,这钱还是别人的,不可以拿。照佛家的戒律,这种钱也是不可以拿的。因为佛家的戒律有「不与取」,就是别人没有给你而你自己去拿的,这就是盗,就犯了盗戒。假如另有第三者前来,告诉第三者并问他要不要,他如说不要,并同意你取去,这才不犯盗戒。所以,依照佛家的戒律,我们几乎每人都犯了盗戒。
道家说得好,「道者盗也」,修道就是盗,人就是天地万物之盗。我们吃的青菜、萝卜,都是偷来的;空气、日光、水,也都是偷来的。道家《阴符经》里说:「天地,万物之盗;万物,人之盗;人,万物之盗也」,彼此都在互偷。所以「道者盗也」这句话,有它的道理。人生什么不偷啊,即使是江上之清风、山间之明月,你在欣赏时,依道家的说法,这种美丽的景色被你偷取了。
儒家则说法不同,孔孟之道是说,一件东西,可以拿,也可以不拿的,有时是在两可之间。如果不应该拿而去拿,就是「伤廉」。后汉时有管宁与华歆割席断交的故事,他们两个本来是关系很好的同学,有一次在园子里锄草,土里有一块金子。管宁视黄金如泥土,完全置之不理;华歆拿起来看了一眼才丢掉。当他看一眼时,就有了贪心,管宁因此和他断交。在道家、佛家看来,他两人在这件事上的差别,的确很大。
「取」是如此,在「与」的方面也相似。孟子说,「可以与,可以无与,与,伤惠」,一件事,可以帮别人忙,也可以不必帮,如果因人情而帮忙,则「伤惠」,这种恩惠是多余的,并不是应该的。
在重要的事情上,遇到可以为此事而死,也可以不为此事而死的时候,那就不必去死。否则的话,就「伤勇」,算不得真正的勇敢了。
例如明末的张居仁,在明朝大势已去的时候,他本可以不死的,但张雄对他说,社稷将倾,大丈夫死了就死了,何必那个犹豫的样子。张居仁说:我并不是不敢死,所以不死,是尚有所图,希望反攻复国的;现在你既然这样说,死则死矣。于是两人一同殉国了。
又如文天祥,可以死、可以不死的时候,他并不死,并不曾自杀;在非死不可的时候,也就从容就义了。所以在可以不死的时候,不应该以死来表示自己的忠诚,应该是一息尚存、作战到底。从历史上看,那些不死而为忠臣的人,比那些死而尽忠的人更加困难,更加痛苦,甚至被后世误解,在历史上留一个骂名。这种精神,实在比以死殉国更伟大,那是真正了不起的人。
孟子的这三段话,也是为他自己作说明。在那个战国末期,他本来也可以投身于时代中,但是他考虑的结果,倘使投身进去,也无法挽救这个时代,也无法帮忙任何一个国家,因此决定不投身进去,还是走他个人的路线,做自己的千秋文化事业。
我们对于孟子这三段话的结论是:「夫子自诉也」,是他为自己所作的辩护状。
《孟子与离娄》传非其人交非其友
逄蒙学射于羿,尽羿之道,思天下惟羿为愈己,于是杀羿。
孟子曰:「是亦羿有罪焉。」公明仪曰:「宜若无罪焉?」
曰:「薄乎云尔,恶得无罪?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,卫使庾公之斯追之。子濯孺子曰:‘今日我疾作,不可以执弓,吾死矣夫!’问其仆曰:‘追我者谁也?’其仆曰:‘庾公之斯也。’曰:‘吾生矣。’其仆曰:‘庾公之斯,卫之善射者也,夫子曰「吾生」,何谓也?’曰:‘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,尹公之他学射于我。夫尹公之他,端人也,其取友必端矣。’庾公之斯至,曰:‘夫子何为不执弓?’曰:‘今日我疾作,不可以执弓。’曰:‘小人学射于尹公之他,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。我不忍以夫子之道,反害夫子。虽然,今日之事,君事也,我不敢废。’抽矢叩轮去其金,发乘矢而后反。」
这一段是说师道与友道之间的精神。他在这里说了一个上古的故事。
夏朝的时候,有位名叫逄蒙的人,拜后羿为师,学习射箭。当时的后羿,是最著名、最好的射箭手。后来他把后羿的本领都学到了,就认为除了老师后羿射箭比他高明之外,全天下就以他的射术为第一了。于是便从背后偷偷射了一箭,把后羿射死了。不过后羿也是曾经叛变过的人,也不是好人,现在被学生逄蒙杀掉,完全是因果报应。
孟子对这个故事评论说,这件事情单纯地来看,逄蒙叛逆射杀老师,固然有罪,是不应该的;但是后羿自己也有他的过错,可以说是自食其果。
孟子的学生公明仪说:话不能这样说吧!后羿并没有对不起这个学生的地方,而且毫不藏私,把射箭的本领都教给了逄蒙,他似乎没有什么错处吧!
孟子说: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,只有轻重、深浅、远近上的差别而已。从远从深处看,第一,后羿本身就是一个叛逆,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。第二,他选弟子眼光不够,为什么选逄蒙这样的人呢?而且教给他杀人的方法,自己就犯了错误。从佛道两家来说,如果传一个徒弟,而不考察其品性,就是「非其人而传之」,也是犯戒的。
所以怎么可以说后羿是无罪呢?孟子接着又用另外一个相反的故事来做说明。
郑国人派了子濯孺子带兵去攻打卫国,打败了,卫国派了一个名叫庾公之斯的将领去追击他。在这个时候,子濯孺子大概风湿之类的病发作了,两臂酸痛无力,不能拉弓,他说:我今日病发了,不可以拉弓,这一次死定了。于是问左右的人,卫国追兵中的将领是谁。在古代,双方交战是互相可以看见的。于是左右的人告诉他是庾公之斯,子濯孺子听到是他,就说我可以活了。左右的人很奇怪,因为庾公之斯是卫国最了不起的箭手,厉害得很,为什么说可以活了?子濯孺子说:庾公之斯,是跟尹公之他学射箭的,而尹公之他是跟我学的,尹公之他是一个很方正的人,他收的弟子也一定是个正人君子,不会乘我有病的时候杀我,不会做出这种不合武德的非勇之事,所以我今天不会死了。
果然,庾公之斯追到面前来了,看见子濯孺子没有拿起弓箭来和他战斗,就问道:先生你是什么意思,为什么还不拿起弓来战斗呢?子濯孺子说:我今天有病,两臂拿不起弓来,你要杀就杀吧!庾公之斯便说:我这个年轻的小辈,是从师尹公之他学射箭的,而我的老师又是跟你学的,我不忍心以你所教的射箭技艺射杀你,尤其你今日有病不能执弓;只不过今日交锋是两国之间的大事,我也不能因此放弃自己的责任,废了公事。于是抽出箭来,拔去箭杆上锋利的金属箭头,射了四箭,就回身走了。
「乘矢」的「乘」,是古代的名数,就是四,「乘矢」就是四箭。他这是公义,还是要射,使子濯孺子受伤,但不射死。他这样做,正是公义与私情两皆不废。
孟子用这个故事说明后羿传人的不对。他这里说的这一段话,是因为他的弟子之中也和孔子的弟子一样,有些地方做得不对。像他前文所批评的乐正子就是一例,所以他教育弟子为人处世之道,也说明教授学生选择人品的重要性。
孟子曰:「西子蒙不洁,则人皆掩鼻而过之。虽有恶人,齐戒沐浴,则可以祀上帝。」
孟子在这里又用另一个比喻,来说明人品选择的道理。他说,假如像西施那样漂亮的人,如果蓬头垢面脏兮兮的不打扮,人们走过她的面前,也会捂起鼻子不看她一眼。所以一个人的人格,一点一滴都不能马虎,有一点点错事都会被人看不起。但是相反的,即使是一个大坏蛋,如果能洗心革面,也可以到祭祀大典上去面对神明的。
这是孟子的感慨,也是教育年轻人不要犯过错,有了过错则要赶快彻底地改过自新。
《孟子与离娄》圣人能征服自己
孟子曰:「天下之言性也,则故而已矣。故者以利为本。所恶于智者,为其凿也。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,则无恶于智矣。禹之行水也,行其所无事也。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,则智亦大矣。 天之高也,星辰之远也,苟求其故,千岁之日至,可坐而致也。」
孟子说,现在的人讲人性,都是「故而已矣」,就是只依照故有的现象来讲。以我们现在的说法,这个道理等于现代西方的心理学,只讲形而下的现状;对于形而上的道理,没有涉及,还谈不上。尽管讲的是人性的现状,也只讲了心态上的利弊、善恶,而且只选择好的一面来谈人性。
所以,那些小聪明而又有些知识的人可厌,因为他们「凿也」,过于装饰外表,人工雕凿,用意识分别心自己刻画出一个伪善的形象,已经失去了本来面目,而变得虚情假意、刁钻古怪、尖酸刻薄。
他说,真正的大智慧是大禹,他治理好天下的水患,为千秋万代建立了水利,这是多么大的功德;但是大禹不居功,不自诩,这就是大智慧。玩弄聪明的人,常常刁钻古怪,那不是真智慧。凡是一个真正有大智慧的人,所做的是利国家、利天下、利后世千秋万代的事业;虽完成一件大事,却不居功、不表功,那才是真正的大智慧。
有大智慧的人,尽管宇宙如此辽阔,星辰如此遥远,都可运用智慧找出它们的来源。所以人的智慧,如能好好地运用,对一切事情都可以明了。今天科学发展到征服了星球,也并不稀奇,最难的是人类如何能征服自己。人类可以征服宇宙,可是大科学家、大哲学家、大思想家却没有办法征服自己。
我常说,征服天下的是英雄,不是圣人。英雄能征服天下,不能征服自己;而圣人不想征服天下,而能征服自己。征服自己比征服天下更难,所以征服自己的是圣人。我这个道理,与孟子这里所说的道理有相同之处。
《孟子与离娄》新娘为大
公行子有子之丧,右师往吊。入门,有进而与右师言者,有就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。孟子不与右师言,右师不悦曰:「诸君子皆与驩言,孟子独不与驩言,是简驩也。」
孟子闻之,曰:「礼:朝庭不历位而相与言,不逾阶而相揖也。我欲行礼,子敖以我为简,不亦异乎?」
当孟子仍在齐国的时候,齐国有一位大臣公行子的儿子死了,齐国的右师王驩去吊丧。王驩就是子敖,曾随孟子出使滕国吊丧,为副使;孟子也曾批评乐正子,因为他从王驩任职。当王驩担任孟子的副使时,在往返的路上孟子不和他说话,因为他是一个坏人,也是齐王的宠臣。这时他当了齐王的右师,官位很大了,他去吊丧时,所有在场的大小官员都去和他打招呼,站到他旁边去了。孟子也去吊丧,根本不理他。王驩就不高兴,私下对人说:今日大家都跟我打个招呼,只有孟子直进直出,向灵堂行个礼就走了,理也不理我,他是看不起我。
王驩这些话,传到了孟子耳里,孟子说:好奇怪!王驩身为右师,他还不懂礼啊?在公家办事,是不能越级做事的。政府的官阶是有次序的,进退应对要按次序,不能超过位置。虽然在私底下是朋友,在公共的场合还是应该按照公家的规矩行礼。今天是去吊丧的,丧礼上是死者为大,谁管右师不右师。
我们的历史几千年来,尤其是从宋朝起到清朝,在婚礼上,以新郎新娘为大,尤其是新娘。如果县长鸣锣开道走到市街时,路上其他人的轿、马、车辆都要绕道而行,不敢在路上和县太爷的仪队坐轿交错而过,行人也要避在路旁,站住不动。只有遇到迎亲的花轿时,县太爷却要下轿,站在路边让花轿先行,之后才能回轿继续前进。这就是母性的权威,因为这位新娘说不定将来生一个状元、宰相。当然,这只是笑话,真正的道理,因为婚礼是《诗经》的第一篇,所咏叹的是「人伦之道的开始」。《易经》中也讲「人伦肇端乎夫妇」,这是对人伦大事表示恭敬,是古代的礼节,也就是我们中国文化的精神。在丧礼上,则以死者为大。
所以孟子说,我是去行丧礼的,并不需要与其他来吊丧者打招呼寒暄,而王驩认为我看不起他,这不是很奇怪吗?
实际上,孟老夫子这句「不亦异乎」,就等于说,他们这样不懂道理,对我误解,不是很奇怪吗?这是最后点出一个道理,藉丧礼的场合交际应酬是不应该的。
可是,现在我们常在殡仪馆看到,灵堂上死者的遗属正在哭哭啼啼、极为哀痛时,吊客却在堂下大谈昨天晚上的麻将经。所谓吊丧,已经流于形式,相近于鸡尾酒会的会场,变成了交际应酬的场所,简直让人看不下去。这也可以引用孟子的话,「在殡仪馆谈麻将经,不亦异乎」,这不是奇怪吗?
孟子这一件事,是以行为说明,处于臣道之位,对于公义与私情不能用一贯的处理方法。这也与古人庾公之斯的「去金而射」是同一个原理,不同的表现形态而已。关于处身臣道之位者,处理公义与私情的问题,下面再做一个简单的研究。
《孟子与离娄》公义私情
这是东汉时杨震的故事,杨姓后世的堂名为「四知堂」,就是表扬他们杨家祖先杨震的德行,要后人仿行。
有一次,有人在深夜找杨震,去讲私情,送了一个很大的红包,被他拒绝了。杨震说,所请托的事,只要在公事上依法过得去的,他绝对照办。送红包的人便对他说:现在夜深了,你收下这笔钱,不会有任何人知道。杨震说:你怎么说没有人知道?天知、地知、你知、我知,至少就有四方面知道了。那位送红包的人听了,非常惭愧,只好向他道歉。这就是处理公义与私情应有的态度。
又如汉末魏初的时期,蜀汉向魏投降以后,东吴尚凭借长江之险和魏对峙。到了晋朝,大元帅为羊祜,东吴的大元帅为陆逊之子陆抗。他们两人,在公谊上是敌对的;在私交上,则所谓「棋逢对手,将遇良才」,双方相互敬重,相互爱惜,英雄惜英雄,因此经常会互送礼物。羊祜有一次送食物给陆抗,陆抗拿了就吃。左右的人见了建议说,还是先检查一下吧,如果下了毒,那可不得了。陆抗说:「岂有鸩人羊叔子」——羊祜字叔子,他哪里是一个偷偷摸摸暗中下毒害人的小人呢?陆抗照样吃下去,果然没有事。
他们在私交上如此之好,如此之相互信任,可是在公谊上,敌人就绝对是敌人。
唐人刘禹锡的诗说:「王浚楼船下益州,金陵王气黯然收」,羊祜年纪大时,将要退休之前,向晋朝上一个报告,指出对东吴的仗不能打,原因是东吴还有人才。所以遗命告诉他所推荐的下一任,要等到陆抗死后才发动战争,把东吴灭掉。
再说宋朝的名相王曾,凡是有人向他请托,要求为官、升迁,他都毫不客气地当面拒绝;实际上朝中的许多大员,都是他暗中向朝廷推荐的。所以有很多不知道的人骂他,这也是人性脆弱的一面,对人有所要求而不遂时,就怨恨别人。他的后辈范仲淹了解实际情形,就对他说:「选贤任能是你为相的职责,为什么你对推荐提拔人才这件事不加宣扬呢?」王曾告诉范仲淹说:「夫执政者,恩欲归己,怨使谁归」,作为一个国家的官员,不可以把完名美节皆归己。一个做大事业的人,如果对于天下的好名声、完整的节操都归于自己,那么,那些责备、抱怨又有谁去负担呢?我是为国家培养人才,不是为我自己培养人才,要他们对朝廷感恩图报就好了,为什么要他们来感谢我?如果让他们来感谢我,那是授恩私事,等于我拿国家的名器,为自己做人情。这种事我不会做的。范仲淹听了,立即跪下来,表示惭愧与敬佩。历史上还有许多这样的名臣,尤其到了崇高的地位时,都会无怨无悔地去担当别人一切的不佳影响,这就是公谊。
现代来说,一个主管,都会遇到公道私情的问题。一个人有了地位,有了权力,还要去揽一切完名美节为己有,天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啊!
从另一个方面研究,例如文天祥这位忠臣,那真是千秋万世的气节,非常了不起;文天祥的兄弟,也是宋朝的状元,而与哥哥恰恰相反。哥哥文天祥,是为尽忠宋朝而死;他却在元朝当「承旨」,等于皇帝的秘书长,类似有副宰相的权力。有两首诗讲:
兄也为难弟也难 岭云出岫不同观
同根若自分枝叶 一树梅花有两般
南枝向暖北枝寒 一树梅花有两般
谁知北去留承旨 也是南朝一状元
第一首的意思是,兄弟两人都很为难,哥哥尽忠,须牺牲死难;弟弟投降负辱,也是一难。他们虽是亲兄弟,却和山岭间的云气一样,一同自谷底升起,出岫以后就不一样了。虽然是同根的一株梅花树,待枝叶一分,却是截然不同的情形。因为他们是江西人,江西在梅岭之北,即大庾岭之北,又名岭北。梅岭以梅花得名,故诗人就地取材,以梅来比喻,显示这两兄弟的不同境况。「一树梅花有两般」,这句诗常被后人借用。
第二首,「南枝向暖北枝寒,一树梅花有两般」,大庾岭为江西广东的分界岭,岭南和岭北的气候截然不同。所以在岭头的梅花,同是一树,向南枝的冬天就开花了,要等到南枝的花将谢时,北枝才开花。所以诗人以此岭头之梅来比喻,指文天祥的弟弟在南宋派他到北方为大使时,被元世祖扣留,最后投降,做了元世祖的「承旨」。
这些都是公谊私情不一致的现象,历史给予了评论。
《孟子与离娄》张弘范与范文程
此外,中国五千年历史,在公谊私情与民族观念的关系方面,也非常讲究。尤其在唐宋以后,如宋之于元,明之于清,这两个朝代,对于民族的气节非常重视。
我们知道,宋末文天祥被元朝俘虏以后,陆秀夫抱着赵匡胤最后一代的孙子,在广东跳下崖门(又称为崖山)投海,宋朝的三百年天下才算是真正完全结束,陆秀夫也是宋朝一位以身殉国的忠臣。
因为当时元朝的一个将领张弘范追击陆秀夫到崖门,他也是俘虏文天祥的人,陆秀夫抱了宋朝最后一代皇帝在此跳海,于是元朝就在崖门立了一块石碑,上面铸了七个大字:「张弘范灭宋于此」。八十年后,明朝建立起来了,就有人在这方碑上加了一个「宋」字,而成为「宋张弘范灭宋于此」,因为张弘范不是蒙古人,而是汉人,所以加上了这样一个字。这就是《春秋》笔法,只用一个字,就论断了他千古的罪过,说明他只是一个大汉奸、一名汉贼。更有诗骂他:「铸功奇石张弘范,不是胡儿是汉儿」。
假定推开狭隘的种族观念来看历史背景,张弘范的祖先两三百年都在北方。宋朝赵匡胤统一天下,事实上只统一了一半,他的政权仅仅行于从中原以南。假如研究历史,很严格地以政治地理、版图疆域而论,似乎宋朝还不够成为一个完整的朝代。北宋赵匡胤当了皇帝以后,黄河以北的燕云十六州已经画出版图以外了。北方金、辽、元与宋朝南北并立,北方的老百姓,这三百年来,在政治的管辖上,已经不是宋朝的子民了。张弘范的父亲本来就是元朝的武将,威震河朔。
对于南方的云南,宋朝也没有统一过来。云南自唐朝末年,就有一个大理国,国王姓段。有宋一代,这个国家始终存在的,本来是边陲少数民族哀军夷族,唐时称「南诏」;后归唐,因击吐蕃有功,又封为南诏王,改国号为「大理」。五代石晋时为段氏所据,称大理国,直到元朝时才被消灭。
清代《一统志》的记载说,迦叶尊者入寂于云南的鸡足山,就是大理国境内,一般人却不大相信。如果详细研究就可发现,在释迦牟尼佛的时代,云南西部一带地方是在印度的范围中。只是那个时代,还没有划分严格的界线而已。而且大理国以前的南诏国,在几百年中曾经换过好几个国王,阿育王的后代也曾经做过国王。
又如满族入关时最有名的军师范文程,他是宋朝范仲淹的十七代世孙。满族入关以后,文武制度的建立与范文程的建议大有关系。但是仔细一查他的历史,他的祖先在明朝的中叶已经出关了。所以,谈到历史上臣道的公谊私情问题的处理时,如果以姓氏种族的角度为准绳,有时未免太过苛刻了。这里特别研究这个问题,是与后面《万章篇》的内容有关,因为在公谊私情的问题上孟子已经被人批评了。
《孟子与离娄》施琅的故事
我到台湾以后,曾经特别注意一个史料,就是郑成功来台建立了基地,始终抗拒清朝这桩事。郑成功死后,康熙时代第一个替清朝统一台湾的,也是一个汉人,名叫施琅。
我以前读历史,受了传统观念的影响,对于施琅这一类的人都非常痛恨,因此就读《施琅传》,研究施琅为什么要做这样的罪人。从心理学的立场去研究,是不是他心理上有问题。当然从历史的观点,站在民族的立场看,施琅是一个汉奸,对此,施琅自己固然要负百分之八九十的责任,但郑成功也有百分之一二十的责任。
施琅本来是郑成功的部下,聪明、能干,很得郑成功的喜爱,他一家都是跟随郑成功的。可是因为一件事,施琅的父亲及哥哥犯了错误,被郑成功一怒之下杀掉了。郑成功派人去追捕施琅时,施琅已经逃走了。这一来施琅对郑成功的仇恨可就深了,和战国时代伍子胥对楚国的仇恨同出一辙。伍子胥全家被楚王杀了,逃出来到了吴国,在吴国几十年的辛苦,最后硬是打垮了楚国,将楚王的尸首挖出来鞭尸,后世都批评他做得过分了。
所以当一个领导人,无论在政治、军事、社会上,对部下或宽厚仁慈,或严厉管束,处理起来都要做得恰当。像施琅受此刺激,心理发生了变态,他反了郑成功,投向清朝,目的是要打垮郑成功。后来郑成功死了,在郑成功孙子的时代,他打进了台湾,自己身上也负了好几处伤,年纪也有五六十岁了。他到了台南,一般人当时的想法,认为他一定会和伍子胥一样,把郑成功的庙拆掉,说不定也来一个鞭尸。但事实并不如此,他却到郑成功庙去祭奠。读他的传记,其中对郑成功的那篇祭文令人落泪,觉得施琅对于郑成功祭奠时仍视郑成功如长官,还是不容易的。这篇祭文的文章也写得很好,可能不是由幕僚代笔,而是施琅亲撰的,否则不会有如此真切的感情。现在引述如下:
自同安侯入台,台地始有居民。逮赐姓启土,世为严疆,莫可谁何。今琅赖天子之灵,将帅之方,克有兹土,不辞灭国之罪,所以忠朝廷而报父兄之职分也。但琅起卒伍,于赐姓有鱼水之欢,中间微嫌,酿成大戾,琅与赐姓,剪为仇敌,情犹臣主。芦中穷士,义所不为,公义私恩,如是而已。
同安侯郑芝龙是郑成功的父亲,明朝封他为同安侯。施琅父子,也是郑成功两代的部下。他这里是说,台湾本来是一个荒岛,自从你的父亲来台开发以后,台湾才开始有老百姓,在你父子的经营下逐渐繁荣。「赐姓」即指明朝赐郑成功姓朱,明代的皇帝姓朱,朱也即国姓,所以后世尊称郑成功为「国姓爷」,对姓郑的人也称为国姓。这里施琅称他为赐姓,也是一种崇敬的意思。等到赐姓统治了台湾,成为最重要的边疆要地,当时在你的统治之下,谁也没有办法对付你。我现在赖天子之灵(这句话是故意给满族人听的)、将帅之力,今日总算把你打垮了,拿下这块土地了。「不辞灭国之罪,所以忠朝廷而报父兄之职分也」,他自己也知道,这样做将来在历史上的罪名很大,私仇上固然打垮了郑成功,但在公谊而言,却灭掉了汉人的最后一块土地。我为什么冒这个历史大罪名?因为是忠于朝廷清朝,这是官面文章。下面一句话是真的,他说假公济私,今日我到底报了父兄之仇,当时你实在做得太绝了,我不得已而如此,才有今日。
上面说到公谊,下面说到私情了,「但琅起卒伍,于赐姓有鱼水之欢」,他说,我是行伍出身,是你的老部下,在当时,我们的感情如鱼得水一样,你的确对我很好,很爱护我,很信任我。可是「中间微嫌,酿成大戾,琅与赐姓,剪为仇敌,情犹臣主」,而你中了左右人的挑拨,把我的父兄杀了,因此我们之间情谊像是被剪刀剪断,而成为仇人。虽然如此,我个人对你的感情还是好的,你还是我最好的长官,我仍然是你的部下。所以「芦中穷士,义所不为,公义私恩,如是而已」。这里说的芦中穷士,就是伍子胥。
当伍子胥逃离楚国奔到江边的时候,为了躲避后面的追兵,藏到了芦苇丛中。饥困交加之时,遇到一个渔夫划船而来。渔夫见他面有饥色,大概猜到他是何许人也,就停船上岸去了。伍子胥以为渔夫去告密,又躲回芦苇丛中。渔夫回来,手里拿着米饭鱼羹,不见伍子胥人影,便呼唤说:芦中人,芦中人,岂非穷士乎?伍子胥这才走出来。吃饱肚子之后,为表示感谢,伍子胥欲以佩剑相赠,渔夫不肯收,让他快走。伍子胥嘱咐渔夫,把剩下的饭菜碗筷藏好,不要暴露了他的行踪。待得伍子胥走出几步路,再回头看时,渔夫已经覆船自沈于江水了。这就是芦中人的故事。
施琅的经历和伍子胥一样,所以他这两句话的意思就是说,今天我本来也可以像伍子胥一样,把你的尸体拖出来鞭打一番,可是我绝不能这样做。公义也好,私仇也好,到此结束了。他读完了祭文,跪下去拜郑成功时,眼泪也掉了下来。
我们读到这最后一段,不禁也要掉下泪来,也发现郑成功脾气不小,尤其在他快死的时候,也许有肝病或者其他什么病,他的情绪很不正常。所以,大家也许可以对历代领导人的心理加以研究,而建立一种领导心理学。如朱元璋也是一样,他当了皇帝,到了晚年,心理也是很不正常。以现代的医学观念研究,他可能血压高,还有肝炎,也很可能有精神分裂,情绪很不稳定,喜欢杀人,他自己都控制不了。
看了历史上这许多人的作为,可见修养之难,也唯有真修养才能祛病延年,才能克制病痛。许多古代英雄,因为身心的不健康,心理的不正常,不但当时毁灭了自己的事业,并且在历史上留下了很难堪的记录。
所以,施琅对郑成功的这篇祭文中,以如此至诚真情,说出「芦中穷士,义所不为」这八个字,还是了不起的。正如孟子说孔子的「仲尼不为已甚者」,不做太过分的事。假如施琅像伍子胥那样做,也只是过分而已,不能说他错,但是施琅绝不那样做。所以他的后人也非常好,小说《施公案》中的那个施公施世纶,就是施琅的儿子,可见他的家庭教育也很好。
年轻人读历史,不要只是为了联考,而是要学习历史经验。古今中外的历史,大事小事,都是经验啊!把这许多经验综合起来,就知道公谊私情之间,处理的分寸和方式,有太多的不同,又是多么的重要了。
《孟子与离娄》人缘不好自我反省
孟子曰:「君子所以异于人者,以其存心也。君子以仁存心,以礼存心。仁者爱人,有礼者敬人。爱人者,人恒爱之;敬人者,人恒敬之。 有人于此,其待我以横逆,则君子必自反也:‘我必不仁也,必无礼也,此物奚宜至哉?’其自反而仁矣,自反而有礼矣。其横逆由是也,君子必自反也:‘我必不忠。’自反而忠矣。其横逆由是也,君子曰:‘此亦妄人也已矣。如此则与禽兽奚择哉?于禽兽又何难焉!’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,无一朝之患也。乃若所忧则有之。舜,人也;我,亦人也。舜为法于天下,可传于后世,我由未免为乡人也,是则可忧也。忧之如何?如舜而已矣。 若夫君子所患则亡矣。非仁无为也,非礼无行也;如有一朝之患,则君子不患矣。」
在古代,对于受过良好教育,有学问、有修养、有德行的人,称为君子;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人,就叫做小人。
古代的教育不像现在普及,知识分子的家庭代代读书,所谓世代书香;而不读书家庭的子弟,若想读书,确是很困难的。五六十年前,不识字的文盲很多,他们拿到一支笔,似乎比一把锄头还要重。他们可以用一根扁担挑起五六十公斤的粮食,在山路上奔走如飞;如果要他拿一支笔在纸上画押,写一个「十」字,等于现在的签字,就像要他举个千斤铁棒似的,额角沁汗,两手发抖,写不下去,只好让他盖手印了。
所以,在古代有君子小人之分,并不是对小人轻视,而只是两种不同类型人物的代名词而已。
孟子说,一个知识分子、士大夫,既然受了教育,有了学问修养,就要与一般人不同;自己要在思想、观念、志向上与人不同,要以仁存心,以礼存心,这也是中国文化仁道的中心。所谓仁就是要处处爱人,要慈爱,以慈悲待人;礼则是以礼待人,从内心对人恭敬,尊重别人。譬如前面所说施琅与郑成功之间的故事,在过程中,因为越出了礼的范围,便产生了历史上如此重大的事故。所以「仁者爱人,有礼者敬人」,一个人一方面爱人,同时也要敬人,对人有礼。
那么,「爱人者,人恒爱之;敬人者,人恒敬之」,自己爱别人多少,别人也爱你多少,这也是物理的道理。但要注意这个「恒」字的含义,这种仁爱、恭敬的相互往来,并不是指个别的人而言,你爱张三爱得入骨,说不定张三反而恨你恨到入骨。这种因果关系很复杂,可能你对张三好,而张三对你的好回应是由李四那里转过来的。所以李四对你好,也与你对张三好是一样的。这样的情形,在佛家来说,就是因缘,敬人也是如此。所以不必对人做个别的要求:我对你这样好,你为什么对我不好?而是一个知识分子要有这样的存心,若希望获得别人对你仁慈、恭敬,必先对人仁慈、恭敬,这样才会得到别人的敬爱。
但是,对这类事情,孟子的看法则不一样。他说:假使有人对人慈爱,也有礼貌,可是别人却「待我以横逆」。例如我坐计程车,付了钱下车时,对司机说一声:谢谢!司机反而瞪我一眼。也许他心里在想,你给我钱,我没有说谢谢,你却说谢谢,「不亦异乎」,难道你在挖苦我吗?他那么一想歪,便成了「敬人者人恒瞪之」了。作为一个君子,自己就要想一想,是否自己有不对的地方,否则为什么会遭遇这样的对待呢?这中间是否有双重因果、另外的道理?如果反省一下,自己对人又仁慈,又恭敬,一切都对了,仍然遭遇到这种不合理的反应,是否因为我的行为不够忠实呢?我心里虽然想做到爱人、敬人,是否没有真正的尽心呢?如果再三反省,自己的确爱人,非常有礼敬人,而且已经尽心做到了,还是遭到横逆;经过了这三次反复的自省,可以确定错并不在自己,而因对方是一个「妄人」。孟子的文章,很文雅地说是「妄人」,以现代一般人骂人的话来说,就是一个**。
说到「妄人」,想起清代的王壬秋(王湘绮),他的学问非常好,是曾国藩的幕宾,深得曾国藩的敬重。在与太平天国作战时,有一天深夜两人单独谈话,王壬秋便劝曾国藩乘机推翻清朝。曾国藩也不说对,也不说不对,一面对王壬秋哼哼哈哈唯唯否否,一面习惯地用手指蘸了茶,在桌面上画来画去练字。谈完了话以后,曾国藩的桌面上写满了「妄人」两个字。
现在回到《孟子》的本文。孟子说:我们既然再三反省,错处在于对方是一个妄人,那么再三爱之以仁,敬之以礼,也感化不了他,这样的人「与禽兽奚择哉」,又怎能从一般的动物中区分出来呢?可见这样的人和禽兽没有什么分别了。不过如果自己不加反省,只认为别人错、自己对,又与禽兽有什么差别呢?既知他与禽兽没有分别,对于禽兽有什么好责难的,又何必去和他计较呢?
所以「君子有终身之忧,无一朝之患也」,这是孟子的两句名言,我们立身处世,谈修养,目光要看得远大。禅宗的说法,就是要有见地,要有正见,要考虑一辈子的事。如前面谈到「惟送死可以当大事」,要想到将来盖棺时的那个定论,是好是坏,人的一生几十年,在历史上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?所以自己要确定人生观,有一个典型。这个典型,在一个知识分子所谓君子而言,是以存心为本;而存心在仁义,就是立志于仁义。如果有一点做不到,就是「终身之忧」。「无一朝之患」,不计较目前的一切,目前一年半载乃至于几十年被人误解,都没关系,不算数,要看一生成就在什么地方。一个人一生或富或贫,有否地位、声望,都没有关系,这不是忧患,主要是以自己的学问道德修养为根本。
因此,君子有这样的忧虑。舜也是一个人,我自己也是一个人,同样是人,舜可以成为圣人,为千秋万世立功业,使天下后世效法他;而我自己呢,却没有任何可留给后世的,毫无建树,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罢了。一个普通人有什么用?我们经常看到,有人在几十年当中,表面的声名功业,威赫一时,但死后十年二十年,他的名字也被人遗忘了,更无人知道他曾经做了些什么。试看历史上有多少人,现代又有多少人,就如司马迁写《史记》的感叹一样,「与草木同朽」,花也好,叶也好,花开叶绿时,大家都欣赏,等到花谢叶枯的时候,掉在地上变成了泥土,谁还记得?所以,一个君子所忧患的,就是自己人生的价值。
「忧之如何?如舜而已矣」,一个君子有了这样的终身之忧以后,该怎么办呢?那就要效法舜。
接着孟子感叹:「若夫君子所患则亡矣。非仁无为也,非礼无行也。如有一朝之患,则君子不患矣。」他说,现在时代不同了,我所看到的君子,一般自以为是的知识分子,没有顾虑到千秋万代自己是否功在人间,他们所顾虑的只有目前。
孟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有这样的感叹,以现在时代的趋势看,这样发展下去,不知最后成什么样的世界了。两千多年,一代一代下来,每一代的老年人都有这种感叹。
孟子说:在这样的时代里,仁与礼已经没有用了。但并不是仁与礼的价值丧失了,精神不应该存在,而是大家事事只顾目前,太现实了。因此有心的知识分子感到,像这样的社会,是历史的一个大毛病,因而深觉悲痛。
这种文章,需要朗诵的。在朗诵时,铿锵有声,如果稍稍念得不对,在音节韵律上就听得出来,而念不下去了。固然,音韵旋律好,文字畅利,虚字多,可以拉长声音来扬声吟读;可是沈醉于旋律之中,则对内容的逻辑反而交代不清。
这段文字就是这种形态,当然,谈到学写古文,无不效法《孟子》、《庄子》的笔法;唐宋八大家的文章、写作技巧,也无不脱胎于《孟子》、《庄子》。所以他们尽管是唐宋八大家,如果有人开了文章医院的话,他们八大家有些文章照样可以送进去治疗一下。不过,医生有时候也会生病的,批评他人容易,自己做起来可就难了。
《孟子与离娄》圣人的用心
禹、稷当平世,三过其门而不入,孔子贤之。颜子当乱世,居于陋巷,一箪食,一瓢饮,人不堪其忧,颜子不改其乐,孔子贤之。孟子曰:「禹、稷、颜回同道。禹思天下有溺者,由己溺之也;稷思天下有饥者,由己饥之也;是以如是其急也。禹、稷、颜子,易地则皆然。 今有同室之人斗者,救之,虽被发缨冠而救之,可也。乡邻有斗者,被发缨冠而往救之,则惑也,虽闭户可也。」
孟子这里说到上古的历史,又提出一种人格的典型,掀起一个新高潮:「禹、稷当平世,三过其门而不入,孔子贤之」,对于上古的历史,孔、孟只提尧舜,很少提及大禹;孔子对于大禹,只说:「禹,吾无间然矣」,对于大禹,我没有话讲。假如没有大禹治水,终止全国的水患、兴修全国水利的话,后代子孙几千年文化统一的历史光辉就会是另外一种情形;至于情况究竟如何,可就不得而知了。所以大禹的功劳最大。
稷,是尧舜时代管农业的大臣,也就是周朝的祖先后稷,我国农业社会基础的奠定,是后稷的功劳。孟子说:禹和稷这两个人,是在太平的时代,没有战争;禹治水,九年在外面,跑遍全国。我们不知道他是如何治水,能把全国黄河、长江、大小河川的水利都修好。不过有后世学者怀疑,大禹治水的地方,并不是整个黄河或长江,只是其中的一段而已。一段也好,半段也好,在当时就算是走路,一段也走不完。所以在野史中,说大禹会画符念咒,使唤鬼神;这种道家所描述的大禹,完全是一种神话。据说长江中游淮河流域一带,都还有大禹当年驱使鬼神留下的古代之宝,后世的神话小说也是这样的叙述。
但据正史记载,禹治水九年,三次走过自己家门都没有进去看看太太、孩子,匆匆忙忙地走了。后稷在管理农事的时候,也是这样忙。他们只有公谊,忘了私情,所以孔子对于大禹,只说「吾无间然」,对于这样的人,无话可说,功德太大了,没有办法下一个评论。
禹及稷,是一种入世的典型,下面孟子所说的,是出世的典型人物。
「颜子当乱世,居于陋巷,一箪食,一瓢饮,人不堪其忧,颜子不改其乐,孔子贤之。」颜回生的时代不好,是乱世,一辈子没有出来做事,住在贫民区里,下雨天水高三尺,走不进去,也脏得很。他每天吃的是糙米饭,用竹篾或蒲草编的小饭包装着,再有一瓢盐开水。在别的人眼里,这种生活连看也看不下去,看了要发愁,可是颜回照样很快乐;孔子也赞美他,说他不得了。不过,后人说颜回四十来岁就死了,就是因为营养不良,也成为民国初年「打倒孔家店」的一个口号;把颜回之死的责任,归到孔子身上,说他这么喜欢颜回,却对颜回的生活没有照顾好,以致早死。这当然是笑话。
孟子为什么举出这两种不同的典型来呢?他说:「禹、稷、颜回同道」,在人格的修养,入世与出世的精神方面,禹、稷、颜回三个人,是功德相同、精神相同的。因为「禹思天下有溺者,由己溺之也;稷思天下有饥者,由己饥之也。是以如是其急也」。禹和稷的存心、立志,像佛家说的发愿、发心,救世救人。禹看到全国的洪水,天下人被淹,等于自己被淹死一样的痛苦。所以他忙于救水灾,救世救人,忘记了自己。当后稷负责管理天下农业的时候,看到天下人没有饭吃,也等于自己在挨饿,因此急急忙忙地去工作,没有考虑自己本身的问题。「禹、稷、颜子,易地则皆然。」颜回处在乱世,他出来救不了那个时代,「中流砥柱」抵不住,营养不良,健康也不佳,就只好居陋室,一箪食,一瓢饮了。
这也就是说,在不同的时间、不同的空间,人要知道自处。但是,知道自处,虽然生活的形态不同,存心则不变,不能没有救世救人的存心。也许客观的因素做不到一丝一毫,那也是命也、时也,是时空的问题,不是自己不做的问题。所以孟子说,颜回如果换了一个时代,一定和禹、稷的作为一样。他认为颜回已经达到中国文化安贫乐道的标准了。
孟子接下来讲,是否可救的两种不同的「斗者」。这里可以看到孟子当时的心情,是在讲他自己了。这个文章写得很巧妙,后世许多人写给皇帝的高明奏议,都是已经深懂《孟子》这一段的写作方法;没有替自己辩护,没有骂所处的时代,可是字里行间也表达了自己的心情,就等于骂了他所处的时代。
孟子说:「今有同室之人斗者,救之,虽被发缨冠而救之,可也。」假定同住在一个房子的人在打架,当然要救他。在这个时候,来不及扎好头发、穿好衣服,就赶去排难解纷,这是应该的。如果是邻居在打架,以目前国际问题为例而言,假使埃及与以色列打起来了,而我们急忙包一架飞机去劝架,这是我们做不了的事,如果去救就是胡涂。
或者有人批评孟子说,你老先生满口仁义道德,一天到晚说要救世救人,现在各国都在战争,你老先生出来,鹅毛扇子一摇,当当军师,天下不就太平了吗?你自己怎么不出来呢?所以孟子就说了这段话,表明他自己是持这样的态度。这也给了后世的我们一个处世做人的法则。救世救人是大事业之心,不能没有,不过要知道时间、空间、位置的问题,才能够自处,这也就是知道处世了。
《孟子与离娄》不孝有五
公都子曰:「匡章,通国皆称不孝焉。夫子与之游,又从而礼貌之,敢问何也?」
孟子曰:「世俗所谓不孝者五:惰其四支,不顾父母之养,一不孝也;博弈、好饮酒,不顾父母之养,二不孝也;好货财、私妻子,不顾父母之养,三不孝也;从耳目之欲,以为父母戮,四不孝也;好勇斗狠,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章子有一于是乎?夫章子,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。责善,朋友之道也;父子责善,贼恩之大者。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?为得罪于父,不得近;出妻屏子,终身不养焉。其设心以为不若是,是则罪之大者。是则章子已矣。」
前面讨论到《孟子》「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」的问题时,我曾指出古人的批注错了,应该以经注经。在《孟子》的本经中,已经有了说明,「不做官而养父母」并不是大不孝。现在我们读了这段文章,更证明我的主张没有错。
孟子有一个朋友名叫匡章。有一天孟子的学生公都子对孟子说:全国的人都在骂匡章是坏蛋,是一个不孝的人,可是,老师你却跟他做朋友,而且对他非常有礼貌,客气得很。你是提倡孝道的人,可为什么和这样的人做朋友呢?
孟子说:世界上一般的人,在习俗上说人不孝,有五个理由:
- 第一,懒惰,不去工作,不去谋生,不养父母,是第一个不孝。不过这是世俗普通的不孝,并不是不做官养父母为不孝的意思。
- 第二,赌钱、喝酒,钱不够用就去标会、借钱,只顾自己吃喝玩乐,不顾父母的孝养。
- 第三,贪财私妻,只管赚钱,只管养老婆,老婆要什么就给什么;父母要什么,则做不到,乃至父母的生活成问题也不管。这都是社会上的通常现象,世俗中这种人很多。
- 第四,喜欢声色之乐,上歌厅,看跳大腿舞,进舞厅,逛夜总会,交女朋友,到处玩。没有钱就去偷去抢,为非作歹犯法,连累到父母。
- 第五,喜欢打架,动不动拿起刀来伤人杀人,结果被判刑,而使父母受到危害,无望无依。这种人在社会上也有好多,这是五不孝。
于是孟子反问:你们大家都骂匡章不孝,那么你们拿出证据来,指出事实来,这五种不孝之中,匡章有哪一种不孝?他们当然拿不出来。现在社会上常有这种事,在背后批评人,骂人什么什么不好,可是既拿不出证据,也举不出事实。
孟子说:匡章为什么被人说不孝?事实上是父母对他的要求太过分了。前面孟子也说了,父子之间不责善,为父母的,对子女要求得太过分也是不对的。常看到一些宗教界的朋友,自己信佛教的,儿子不信佛教,就骂儿子要下地狱;信基督教的,儿子不信就是魔鬼。这就是责善,过分了。匡章也因此而避开了父母,逃避了那种过分的责难,所以一看到父母就躲开,免得又引起父母生气,反而不好。
孟子说:「责善,朋友之道也」,责善是朋友之间的相处之道。我也经常说,中国社会讲五伦,君臣、父子、夫妇、兄弟、朋友,前面的四伦是国家体制、血脉骨肉之间的关系,当然在人伦之列。但最后加上朋友这一伦,是为了什么?有什么理由?其实,朋友这一伦,比前面四伦都更重要。人生有许多事情,上不可以对父母讲,下不可以对妻子、兄弟讲,至于君臣之间,更不敢讲了。如果自己做错了事,或做了坏事,简直没有人可讲可商量的时候,只有在知己朋友之间可谈。所以朋友之道可责善,何以故?中国朋友之道的定义在「规过劝善」,也有「通财之义」,所以师生也包括在朋友这一伦之内。古人写信给学生,每称「友生」,包括了师生、朋友的关系。父子之间若责善,骨肉之间的感情就受到伤害了。所以古人易子而教,自己的子女请别人想办法教才比较好。
于是,孟子又替匡章解说道:匡章很可怜的,他自己难道不想有个完美的好家庭吗?他也想夫妻、母子、家属都在一起,享受完美的家庭乐趣,只因为父亲的要求太过分了,只好善意地逃出来,而变成了无家可归的人。夫妻也离婚了,对自己的儿子也照顾不到了,只能在外面流浪。他的存心,是认为如果不如此做,父亲看到自己反而生气、痛苦,这罪就大了,只有逃开。这就是匡章内心的思想,也表明了他的个性与人格,而一般人哪里知道呢?你们认为他不孝,我觉得他是个孝子,所以我和他交往。
这一节书,是孟子的圣人之道,在处于师友之间的观念上与普通人不同,是责其大义所在,而搁开世俗的误解。假如我处于孟子的地位,也很难做到如孟子那样,虽然社会上的人都在骂匡章,但孟子不仅跟他是朋友,而且很有礼貌,一定还会有生活上的接济。连学生看到这种情形都在反对,而孟子处在友道的立场,仍坚持这个态度,也为后世树立了一个榜样。
《孟子与离娄》曾子与子思
曾子居武城,有越寇。或曰:「寇至,盍去诸?」
曰:「无寓人于我室,毁伤其薪木。」
寇退,则曰:「修我墙屋,我将反。」
寇退,曾子反。左右曰:「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,寇至则先去以为民望,寇退则反,殆于不可。」
沈犹行曰:「是非汝所知也。昔沈犹有负刍之祸,从先生者七十人,未有与焉。」
子思居于卫,有齐寇。或曰:「寇至,盍去诸?」
子思曰:「如伋去,君谁与守?」
孟子曰:「曾子、子思同道。曾子,师也,父兄也;子思,臣也,微也。曾子、子思易地则皆然。」
这是说到在公谊私情之间友道的处理态度,又是一个高潮所在。孟子讨论了匡章的问题,与学生们继续讨论友道,又举出古人的例子。
他说:曾子当年在鲁国武城的时候,南方的越寇来犯了(这段历史,在《吴越春秋》有详细的记载。吴越之战,与鲁国、齐国都有关系)。有人告诉曾子,敌人来了,快逃吧!曾子告诉学生说:好!逃吧!但是你们要注意,敌人来了,不要让坏蛋住在我的房子里,那会把我的东西和庭院树木弄坏的。战争结束,敌人退了以后,他对学生说,把我的房子先修理好,我要回来了。他回来之后,就有人议论说:鲁国的国君对我们的老师不错,很恭敬;这次敌人来了,他却脚底下抹油,先溜走了,未免令人失望。而且敌人一走他先回来,这样是圣贤的做法吗?恐怕不大对吧!其中有一个学生沈犹行听见这样的话,就说:胡闹,你们不懂这个道理,不要乱讲。从前我家被土匪抢了,负刍这个土匪率众来了。当时跟先生求学的学生有七十多个,但就没有看见一个人来帮忙。你们知道吗?这又是什么道理?
古人处世处事,是有一套章法的。可以说,对于生活的观点、社会的行迹、道德的价值,和现代不同。
孟子所举例的曾子,是他所崇拜的前人,颇似现代青年口中喜说胡适之、梁启超这种推崇的样子。然后他又举子思为例。子思在卫国的时候,遇到齐国来犯,有人对子思说:敌人来了,赶快先逃吧!子思说:我不走,卫国的皇帝,谁来保护他呢?谁和他共同守国家、守土地呢?守土有责,所以他不走。
孟子举例以后,作结论发表他自己的意见说:曾子与子思同道,他们两人在形态上不同,敌人来了,一个走,一个不走,是各有不同的立足点;但在中国文化的道理上,是同一个道,同一个理由。在仁、义、忠、信的基本道德上,完全相同,并无差别。因为曾子在武城的时候,是在师位上,当一个闲顾问,国君虽然表面恭敬他,可是顾而不问。并且鲁国国君对曾子,是对父兄一样,曾子年纪大,是前辈,却没有实权,对于政治无法有所建议;即使建议,也未必采纳。子思在卫国就完全不同了,是被卫国国君聘去从事实际政务工作的,属于高级顾问,处身在臣的位置,这就是另外一个微妙的道理了。其实,曾子与子思两个人,如果易地而处,也会是同样的做法。所以,时位不同,做法就不一样。试以较扩大的观点来说,假如印度的释迦牟尼生在中国的春秋时代,他也可能不会出家,也许会同孔子一样的作为。如果孔子出生在印度,也可能出家成为释迦牟尼一样的人。
孟子的这段话,也等于为他自己说明。你们认为我应该出来挽救这个时代,可是这个时代我也没有办法;因为当局者不听我的,我也无可奈何;齐宣王、梁惠王只是把我摆在客卿的位置而已,我又有什么办法!
储子曰:「王使人瞷夫子,果有以异于人乎?」孟子曰:「何以异于人哉?尧舜与人同耳。」
另外一个学生储子,齐国人,他告诉孟子说:齐王派人偷偷来看你,对你秘密调查,因为你是大儒,看看你到底有什么秘密法门,在生活言行上与一般人有什么不同的地方。孟子说:你告诉他们,不要浪费精神做这种事,圣人与一般人没有什么两样,尧舜也是人,与普通人一样。
《孟子与离娄》齐人的故事
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。其良人出,则必餍酒肉而后反。其妻问所与饮食者,则尽富贵也。其妻告其妾曰:「良人出,则必餍酒肉而后反;问其与饮食者,尽富贵也,而未尝有显者来。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。」
蚤起,施从良人之所之,遍国中无与立谈者。卒之东郭墦间,之祭者乞其余,不足,又顾而之他,此其为餍足之道也。
其妻归,告其妾曰:「良人者,所仰望而终身也,今若此!」与其妾讪其良人,而相泣于中庭。而良人未之知也,施施从外来,骄其妻妾。由君子观之,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,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,几希矣!
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。孟子用这个故事来作《离娄》上下两章的结论,故事趣味化,而具有深意。
孔子和孟子,大家都以为他们永远是板起面孔,一天到晚仁呀、义呀地说教,正如那个画像上的样子,令人望之生畏,不敢看。子夏形容孔子,「望之俨然,即之也温」,看起来威严得很,接近他时却觉得很亲切。颜渊也说:「仰之弥高」,孔子看起来像一座山一样的伟大,巍巍峨峨;「夫子循循然善诱人」,如果一接近他,谈起话来,那真是谈笑风生,和蔼可亲得很。孟子也是这个样子,亲切又幽默。这里,《离娄》上下章的结论,他就来一个大幽默,也说明他一生的出处不肯随俗浮沈。孟子说的这个齐人的故事,实在是绝妙的比喻,寓意深远,不同一般。
这位齐国人也是这样。可是,他的太太相当聪明,动了疑心,便对姨太太说:我们的丈夫每天都有人请客,吃得酒醉肉饱,还带了那么许多东西回来,说起来都是当今大富大贵的人请他,可是我们从来就没有看见有一个富贵中人上过门。明天,我要暗暗盯他的梢,调查一下看看。
于是,第二天一大早起来,这位太太便秘密地跟在丈夫的后面,看丈夫到哪里去。可是跟踪了半天,走遍了许多大街小巷,并无任何人跟他打招呼,可见根本没有人认识他。跟踪到最后,他到了东门外的坟场中去了。他在那里看见人家上坟祭祖,把祭过预备丢掉的鸡鸭鱼肉等祭品,向人讨来,包好放到袋中。一个地方讨得还不够,又到别的坟上去讨。
从这么个故事来看,孟子还真会骂人。我对孟子这一个结论,有所感慨,作了这样一首诗:
大千情界倦凝眸 零落天花结习留
人乞祭余骄妾妇 我惭车迹有王侯
尘身宛在琼庭树 凡世沈浮水面沤
手把乾坤弄日月 西风吹过海东头
其中说「人乞祭余骄妾妇」,其实这世界上的人都是到公墓中去拿一点人鬼吃剩的食物来,回家向妻妾家人炫耀、骄傲,「我惭车迹到王侯」,这一句也许和孟子的观念一样。
孟子的这段故事,等于对齐宣王、梁惠王这些诸侯宣布:我孟轲绝不会讨你们祭余的东西吃,所以他卷铺盖回家了。他最后的这个故事,所作的结论说:一般人在那里钻营富贵,虽然没有到前面说的齐人那样,其实也差不多。
《孟子与离娄》古代的三个寓言
中国文化中,有几个故事是很有趣的。其中之一是《孟子》这里的「人乞祭余」,就是讨人家牙缝里掉下的东西吃。第二个是《列子》的「正昼攫金人」。《列子》这部书,是道家的学说,全部说完后,讲了一个故事。
昔齐人有欲金者,清旦衣冠而之市,适鬻金者之所,因攫其金而去。吏捕得之,问曰:「人皆在焉,子攫人之金何?」对曰:「取金之时,不见人,徒见金。」
这是说,有一个想要金子的人,一清早跑到金铺里,当众抓了金子就走。被捕以后,问他怎么在光天化日、众目睽睽之下这样大胆?他说当我抓金子的时候,心目中没有看见任何一个人,只有金子。列子说了这样一个故事,于是全书就结束了,这是很值得大家深思反省的。
过去民间也有一个故事,说一个人去学隐身术,要学一百天。他又是念咒,又是结手印,三个手指张开罩在面门上,食指顶住印堂。他太太看见他神经兮兮的样子,很生气。他学到九十九天的时候,问太太可看得见他?他太太气恼说:「谁看你!看不见!」这只是斥骂他,而他信以为真,自认隐身术学成了,就结了手印罩住面门走出去,看见卖烧饼的,拿起一个烧饼吃了。卖烧饼的生意正忙,而且客人常是自己到篮里取烧饼,所以也没有理会。他吃了烧饼,以为隐身法真的修成功了,就去银行里「跑台子」,在柜台上拿人家的钱,当然被抓住了。他结手印罩着面门,反问抓住他的人说:我这个样子,你们真的看得见我?大家哈哈大笑。据说,他的隐身术师傅还告诉过他,这五个手指,每指还有一个名称,叫做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。
此外,庄子也是多用寓言来表达。他有一个比喻,和孟子这个比喻,同样有趣、重要而流传很广。庄子的比喻是说,所有千古文章一大偷,我们现在也是如此,古今一例啊,也不足为奇。故事是叙述一个老师教弟子们去挖有学问人的坟墓,挖开以后,不能把死人的牙齿舌头弄坏,头也不能碰坏,好好地把死人的嘴弄开,将死人嘴里的东西全部挖出来;再将死人放回去,封好墓。这就是说,后人的学问,都是拾古人牙慧,偷盗古人口中、头脑中的东西而已。这是庄子一个很有名的比喻。
在战国时候,诸子都是擅长用比喻来说明道理;印度的逻辑,也特别提出比喻的重要;而西方的逻辑,偏重于辩理,很少引用比喻。中国人在文学方面,用比喻来说明理论的作品特别多,上面说的三个比喻,是比较有深意的,流传既广而又著名。
将这三个比喻综合起来看,也就是人生历史的哲学,对于整个人生的各种形态都说尽了。

